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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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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27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以电话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勇峰先生主持,截至2017年7月12日已收回全部董事表决意见书。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1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发行的具体条款、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建发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53证券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2017-028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8日

至2017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一12:00,14:30一18: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30层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2-2132319

3、传真号码:0592-2592459

(四) 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三)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2-2132319。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