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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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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 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监事会专项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新日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新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新日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讨论,基于独立的判断立场,就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沈大龙

2017年7月12日

马贵龙

2017年7月12日

陆金龙

2017年7月12日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日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2号)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900,000.00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69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 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监事会专项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新日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代表人:

李 凌 孙昭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