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的监管的函》,对于已成立运作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需要对基金合同做相应修订,全面揭示投资港股的相关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1月10日成立,根据上述规定需要修订基金合同,具体改动如下: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上述修订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17年7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关于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

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的监管的函》,对于已成立运作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需要对基金合同做相应修订,全面揭示投资港股的相关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9月29日成立,根据上述规定需要修订基金合同,具体改动如下: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上述修订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17年7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关于鹏华沪深港互联网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的监管的函》,对于已成立运作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需要对基金合同做相应修订,全面揭示投资港股的相关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鹏华沪深港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4月6日成立,根据上述规定需要修订基金合同,具体改动如下: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上述修订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17年7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关于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的监管的函》,对于已成立运作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产品,需要对基金合同做相应修订,全面揭示投资港股的相关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日成立,根据上述规定需要修订基金合同,具体改动如下: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

上述修订为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2017年7月13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2017年扬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依据相关公告文件依法参与了2017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的申购。此次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分销商成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如下: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