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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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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2017-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和《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张立栋已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997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声芳、高冰、徐明、张荣、李艳昌、李元龙、张立栋共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7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665,111,931股变更为1,664,603,93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