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2017-07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孟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祁和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李维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对第1项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234,283,7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3%)不计入第1项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纬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金峰、高堂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7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7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0%左右,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2016年半年度)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93,434.92元。
2、每股收益:0.0684元。
三、本期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市场招标量下降、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输配电、风电设备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且公司产品特别是输配电设备的中标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致使报告期业绩有所下降。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业绩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