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7月13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7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为:郑建军、吴海宏、孙雪理、谭庆、阮忠奎、赵青竹、吴剑敏、于雳、王洪福,其中吴剑敏、于雳、王洪福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交通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相关事宜以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必要的法律文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酬金确定方式的议案》

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建军先生,195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郑建军先生1973年至1977年,在上海机械学院自动化仪表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77年至2006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曾任副所长、所长等职务;1999年至2001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进行研究生学习;2000年至2011年12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长职务;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副理事长。自2011年12月起,郑建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吴海宏先生,195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吴海宏先生1980年至2000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并于1995年5月起担任北京一轻研究所副所长;1982年至1985年,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工科电子专业进行大学专科学习;1999年至2001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进行研究生学习;2000年至2011年12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自2011年12月起,吴海宏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中国缝制机械协会副理事长。

孙雪理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孙雪理先生1980年至1984年,在北京大学第二分校(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84年至2000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历任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1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进行研究生学习;2000年至2011年12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自2011年12月起,孙雪理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谭庆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谭庆先生1981年至1985年,在北京轻工学院(北京工商大学)轻工电气化及自动化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85年至2000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历任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1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进行研究生学习;2000年至2011年12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自2011年12月起,谭庆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阮忠奎先生, 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热能工程专业,工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06年9月-2011年1月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月-2013年1月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1月-2013年12月就读于北京市委第五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 2014年1月至今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兼任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青竹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赵青竹先生在天津轻院轻工机械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86年8月至2005年7月历任北京星海联合公司团委副书记;北京钢琴厂张弦车间主任;北京钢琴厂新琴车间党支部书记;北京钢琴厂木加工车间书记兼主任;北京星海乐器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星海乐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担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环保部部长;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担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2009年4月至2013年3 月,担任北京一轻大厦建设项目副总指挥(部室正部长级);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担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环保部部长。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

吴剑敏先生,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设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 担任上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5月担任上工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质量部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担任上工针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2年5月至2005年7月担任上工方天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于雳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永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风控总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同时担任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4年12月起,于雳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洪福先生,194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永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8月至1974年9月在西安电力机械厂工作;1974年9月至1987年4月在北京广播器材厂工作;1987年4月至1990年1月担任北京广播器材厂厂办公室付主任;1990年1月至1994年4月担任北京广播器材厂付厂长;1994年4月至1994年10月担任北京电子城筹备组常务付组长;1994年10月至1996年1月担任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常务付总经理;1996年1月任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6年11月担任北京电子城科技园管委会常务付主任;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担任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赵玉岭、高山。(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酬金确定方式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玉岭先生,196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赵玉岭先生1979年至1984年,在北京工业大学自动化专业进行大学本科学习;1984年至2000年,在北京一轻研究所工作,历任研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1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习;2000年至2011年12月,在大豪有限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自2011年12月起,赵玉岭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

高山先生,197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高山先生1992年9月至1996年7 月就读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业(在职)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8月至2015年9 月就职于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2015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部长。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31日

至2017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大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议公告见 2017 年7 月14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17年7月26日至7月27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 30—5:00)到本公司企划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企划证券部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个人股东会议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3、法人股东会议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人:杨薇\王晓军

2、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 100015 电 话: 010-59248942、 010-59248940

传真: 010-59248880 电子邮箱: zqb@dahaobj.com

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基于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并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于2017年7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4.39万股,并计划在未来9个月内, 拟择机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七千万元(包含7月11日增持),详见2017年7月12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大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经询问一轻控股,现将一轻控股的本次增持计划补充公告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三百万元,并根据公司股份波动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七千万元(包含本次增持)。

2、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并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