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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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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陆金申华进行增资的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7-31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陆金申华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资标的名称:公司参股企业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 增资金额:人民币13,500万元

3、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将有效改善陆金申华的资产结构、融资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其运营过程的主要风险体现为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及信用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申华控股”)曾于2015年以人民币现金出资9000万元参与合资设立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陆金申华”)。陆金申华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目前申华控股、Sun Hung Kai Venture Capital(简称“SHK Venture Capital”)、北京云企互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云企”)分别持有其45%、40%及15%股权。

陆金申华成立至今,运营及收益情况良好。为扩大经营规模,专业发展汽车租赁、汽车销售等汽车消费领域的融资业务,陆金申华三方股东拟对陆金申华进行同比增资,增资金额合计3亿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增资13500万元,SHK Venture Capital以跨境人民币现汇方式增资12000万元,北京云企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增资4500万元。三方股东约定,各自认缴的本次出资额分两次缴清,即:三方股东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缴纳各自认缴部分的50%,剩余的50%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缴纳。如任一股东未于上述期限内足额交付增资款,则该方未能缴纳出资的部分股权应由各方股东协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内部转让出资权等方式解决,此情况下,该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会自动丧失认购本次到期未出资部分增资股份的权利。增资全部完成后,陆金申华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至5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增资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视陆金申华2017年1-3季度的经营及风控情况,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发展规划需要,决定公司是否认缴第二笔增资款或选择将未出资部分增资股份转让。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

2、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方一: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946,380,317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附设各类分支机构,汽车及配件销售,项目投资,投资控股,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设计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件和许可证经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申华控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65,116.43万元,净资产为238,512.91万元,营业收入为874,391.92万元,净利润为6,660.28万元。

投资方二:Sun Hung Kai Venture Capital Limited

Sun Hung Kai Venture Capital Limited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是香港上市公司新鸿基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新鸿基有限公司,港交所股份代码:00086,是一家专注于大中华地区的金融服务机构。新鸿基现主要营运结构性融资和私人财务业务,分行及办事处网络遍布香港及中国内地超过200个地点。此外,新鸿基仍于其源远流长的香港财富管理及经济业务持有相当的战略性投资。

投资方三:北京云企互联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5号楼-1至7层101内602室

法定代表人:姚劲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要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市场策划。

北京云企互联投资有限公司为58集团旗下子公司,58同城成立于2005年12月,于2013年10月31日在纽交所挂牌上市,姚劲波是现任企业总裁及CEO。经过十年发展,58同城已发展成为覆盖全领域的生活服务平台,业务覆盖招聘、房产、汽车、金融、二手及本地生活服务等各个领域。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企业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401-12室

法定代表人:池冶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整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申华控股、SHK Venture Capital及北京云企分别持有其45%、40%及15%股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财务情况: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陆金申华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082.73万元,净资产为21,148.96万元,营业收入为3,755.29万元,净利润为1,146.69万元。

截止2017年3月30日,陆金申华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4,947.33万元,净资产为21,186.31万元,营业收入为1,331.28万元,净利润为35.07万元。

四、 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增资方式:申华控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13,500万元,SHK Venture Capital以跨境人民币现汇方式出资12,000万元,北京云企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4,500万元,出资完成后,三方股东保持原有持股比例,分别占陆金申华注册资本45%、40%及15%。三方股东各自认缴的本次出资额分两次缴清,即:各方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向陆金申华缴纳各自认缴部分的50%,剩余的50%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陆金申华缴纳。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全面履行其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应当赔偿由此而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但若任何一方未于本协议约定期限内足额缴付增资款,则该方未能缴付出资的部分股权应由各方股东协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内部转让出资权等方式解决,此情况下,该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会自动丧失认购本次到期未出资部分增资股份的权利。

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 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效改善陆金申华的资产结构,其融资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也将得到大幅度改善,有利于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公司更好的获取投资收益。

六、 本次增资风险分析

1、 政策风险:国家政策的变动和调整或因社会事件引发的信贷政策收紧、政府监管监察趋严等均会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带来影响。

2、 利率风险: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通常为银行等金融企业,一旦央行调息的预期提高或市场利率水平大幅度波动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利差空间造成挤压,从而对融资租赁业务的盈利状况造成影响。

3、 信用风险: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凭借自身信用来吸引融资租赁公司为其融资,融资租赁公司也靠其良好的资信来吸引社会集资,为其注入资金。因此任何一方出现资信问题均将导致企业风险。

为有效控制上述风险,陆金申华将通过顺应政策导向,严查客户资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等方式,对各项潜在风险进行监管与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