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7-096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月至2017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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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经过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相比因新项目拓展、销售扩大、增加人员配置等因素,导致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100万,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00万,另本报告期部分项目毛利率较低,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的2017年半年度业绩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3日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5中房债”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地产”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华融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融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房地产公开发行的“15中房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5中房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15中房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房地产于2017年7月7公告的《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房地产借款余额为118.43亿元(未经审计),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46.47亿元(未经审计),累计新增借款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88.06%。新增借款中银行贷款类新增净额1.597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6.46%;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类新增净额17.175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69.51%;信托计划类新增净额6.4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25.90%;向关联方借款类新增净额16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64.75%;其他借款类新增净额5.3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21.45%。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系中房地产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以信托方式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融资并与五矿信托及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共同(以下简称“南京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P2017M11A-ZFYH-002ZFYH号,融资金额不超过8.5亿元(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项下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为准),本次融资金额为4.5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6.9%;苏州公司与苏州金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WJ-J-2017-009号】项目协议,通过股东借款融资466,839,351.00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6%;2017年6月8日,中交温州置业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并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浙商聚金浙银温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3408)浙商银委贷借字(2017)第00003号,借款金额1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6.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7月13日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6中房债”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地产”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华融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融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房地产公开发行的“16中房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6中房债”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16中房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房地产于2017年7月7公告的《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中房地产借款余额为118.43亿元(未经审计),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46.47亿元(未经审计),累计新增借款占2016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88.06%。新增借款中银行贷款类新增净额1.597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6.46%;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类新增净额17.175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69.51%;信托计划类新增净额6.4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的25.90%;向关联方借款类新增净额16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64.75%;其他借款类新增净额5.3亿元,占2016年末净资产21.45%。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系中房地产控股子公司中房(苏州)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以信托方式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融资并与五矿信托及中房(南京)地产有限公司共同(以下简称“南京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P2017M11A-ZFYH-002ZFYH号,融资金额不超过8.5亿元(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项下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总额为准),本次融资金额为4.5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6.9%;苏州公司与苏州金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WJ-J-2017-009号】项目协议,通过股东借款融资466,839,351.00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6%;2017年6月8日,中交温州置业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融资并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浙商聚金浙银温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33408)浙商银委贷借字(2017)第00003号,借款金额1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6.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