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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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7-02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8,375,46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2,093,5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8,375,4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3%。该股份均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外,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均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股份的具体情况

1、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2,093,500股,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均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郭天明、张忠祥、于海明、孟凡松、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