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8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发出表决票七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收回表决票七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披露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640,908,092股为基数,每10股合计送转3股,派0.50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的权益分派结果反馈表,本次送转股股份已经于6月9日到账,送转股股数合计为192,272,427股。
鉴此,公司需要根据上述事项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由640,908,092元增至833,180,519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由640,908,092股增至833,180,519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0,908,092元增加至人民币833,180,519元,总股本由640,908,092股增加至833,180,519股。鉴此,2017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将公司章程本次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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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本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有关的变更备案手续,并且可以按照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本次修改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
以上公司章程修改及相关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实施。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其他事项
1、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2、议案1表决通过是议案2生效的前提。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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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年7月31日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7月31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本公司证券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经一路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李敦波、林进柳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七、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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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