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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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7—06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纪鹏斌先生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近几年经营业绩和资本公积余额情况,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股东;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上述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1)、行业特点

中国养猪历史悠久,是世界生猪生产大国,也是猪肉的消费大国。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发展,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政策的带动和市场的拉动下,生猪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生产效率大幅提升,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

目前,我国猪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位,约占世界总量的一半,生猪饲养量及人均猪肉消费量均位列世界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全国猪肉产量5299万吨,年末生猪存栏43504万头,生猪出栏68502万头。在我国的肉类产品生产结构中,猪肉占整个肉类产量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4%左右,是肉类消费的主要来源,也是我国城乡居民不可或缺的“菜篮子”产品。发展生猪生产,对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4月18日,国家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此规划为“十三五”期间生猪生产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中,国家农业部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生猪生产方面的发展目标:1)生产目标:生产保持稳定略增,猪肉保持基本自给;规模比重稳步提高,规模场户成为生猪养殖主体;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不断提升。2)效率目标:生猪出栏率、母猪生产效率、劳动生产率(人均饲养育肥猪数)持续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3)生态目标: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同时,规划还指出:虽然我国生猪产业发展挑战不少,但也面临重要机遇。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数量增长和收入水平提升,我国猪肉消费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从世界水平看,我国大陆居民人均猪肉消费量在亚洲国家和地区中处于中高水平,与香港67.1千克相比,仍有一定的增长潜力。从城镇化趋势看,到2020年,全国将有1亿左右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当前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每年人均猪肉消费量不足城镇居民家庭的70%,按现有城镇人口消费水平测算,预计可增加猪肉消费约70万吨。从人口数量看,据国家卫计委预测,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到2020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14.3亿,按新增人口6000万和现有消费水平(人均消费41.5千克)测算,新增人口将增加猪肉消费约250万吨。尽管我国老龄人口比重逐步增加,老龄人口日均膳食热量摄入下降对猪肉消费产生一定影响,但总的看,人口增长及新增城镇居民消费将拉动我国猪肉消费保持一定幅度增长。

公司规模化从事的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将根据《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指导精神,进一步大力拓展公司业务。

(2)、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在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行业中处于较强地位,2016年12月,公司注册证号为5189737的“龙大肉食”商标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续展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5年、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7,048.99万元和545,004.58万元,分别较同期增长了20.41%和27.62%,公司处于迅速发展阶段。

(3)、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已形成集种猪繁育、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屠宰分割、熟食加工、食品检验、销售渠道建设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

生猪养殖方面,以“保健康,提效率,高质量”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均衡生产,开展配种创新,强化种猪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获利能力;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技术中心指导作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生猪屠宰方面,公司加强内控管理,提升绩效水平,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新客户开发能力等举措,凭借上市公司名片带来的品牌效应不断开发新的业务增长点。

肉制品方面,公司按照重点发展肉制品业务的战略目标,采取加强产品研发、渠道开发等多项措施,商超渠道实行精细化管理,以新产品为突破口,争取资源,提升销量;加大休闲类产品的产能布局,尝试推广休闲食品,通过不断引进新的产品,增加产品品类和营业额。

(4)、公司经营情况

近两年,公司经营情况稳健,主营业务发展迅速,盈利水平不断增长,公司已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048.99万元,同比增长20.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83.38万元,同比增长13.16%。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5,004.58万元,同比增长27.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275.44万元,同比增长100.94%。

(5)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坚持“源于自然,传递新鲜”的品牌理念,凭借从养殖到加工到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和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美味、新鲜”的猪肉食品,致力于成为全国领先的猪肉产品供应商。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无增减情况。

此外,公司董事赵方胜、纪鹏斌,高级管理人员宫旭杰、王辉所持2016年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已完成解锁,并于2017年6月26日上市流通。详见2017年6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本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后6个月内,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1)、公司5%以上股东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披露了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2)、其他说明

截至本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意向,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相应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会相应摊薄。

2、本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内,公司首发前限售股、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均于2017年6月26日上市流通。详见2017年6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初玉圣于2017年2月6日辞去副总经理职位,仍在公司担任研发部部长职务。公司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时,因其辞去高管时间未满6个月,暂未办理解锁。本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后6个月内,其辞去高管时间将满半年。目前,不排除其所持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第一期上市流通的可能。本部分内容详见2017年6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3、本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待2017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针对《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召集董事进行了讨论。5名董事(含董事长、占公司董事人数的一半以上)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参与讨论,一致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上5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审议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2、在该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根据合理推算,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超过可分配范围。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的预案提议及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