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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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7-08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沪01执794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具体情况

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大申集团有限公司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沪01执794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股票2.66097490亿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冻结期限为3年,自2017年7月14日期至2020年7月13日止。本次冻结后,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票被冻结。

二、控股股东持有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冻结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但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被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持有股票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沪01执794号;

2、《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7司冻040号)。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7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编号:临2017-087

B股证券代码:900906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近日,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监事秦思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公司监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秦思华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在公司增补新的职工监事后生效。在公司增补新的职工监事前,原职工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秦思华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秦思华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