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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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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7-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7月14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余斯佳女士、韩昊彤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余斯佳女士、韩昊彤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报告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下午2:50在公司436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并做出如下决议:

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朱丽媛、陈昕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现任监事陈建华、张继军、任明、干煜军、王可刚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17年7月17日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丽媛:女,汉族,1983年1月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2008年7月参加工作,长春税务学院(今吉林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现任公司营销部数据分析员,曾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市场部合同评审员等职务。

朱丽媛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丽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朱丽媛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丽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昕:女,汉族,1985年7月生,湖北汉川人,中共党员,2006年8月参加工作,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曾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专员、党务专员、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等职务。

陈昕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陈昕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