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证券简称:步森股份公告编号:2017-06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电话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4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筹资金与关联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世界”)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西安星河”)。其中,公司出资20,4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19,6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上述事项已经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并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安市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变更注册资金的通知》要求,需追加西安星河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资金由40,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3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额为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次审议追加投资额。
公司及星河世界实际控制人均为徐茂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茂栋、李小雨、杨利军、韦京汉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西安星河的设立尚须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批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将以股东大会通知的方式告知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9证券简称:步森股份公告编号:2017-061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室以电话会义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追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筹资金与关联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世界”)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西安星河”)。其中,公司出资20,4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19,6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事项已经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并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安市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变更注册资金的通知》要求,需追加西安星河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资金由40,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3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额为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次审议追加投资额。公司及星河世界实际控制人均为徐茂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茂栋、李小雨、杨利军、韦京汉在董事会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
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筹资金与关联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世界”)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西安星河”)。其中,公司出资20,4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19,6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事项已经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并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安市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变更注册资金的通知》要求,需追加西安星河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资金由40,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3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额为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次审议追加投资额。
公司及星河世界实际控制人均为徐茂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7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追加投资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茂栋、李小雨、杨利军、韦京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西安星河的设立尚须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8号3005室
设立时间:2005年12月0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茂栋
实际控制人:徐茂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3239818E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为(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872.1264 万元、净利润10,371.4854 万元、总资产为761,479.6095万元、净资产273,918.2424万元。
3. 关联关系
星河世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徐茂栋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星河世界均以自筹资金投资设立西安星河。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
经营范围: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专营各类中小企业及个人小额贷款(不吸收公众存款);提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办理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可通过互联网在线上开展,线下业务仅限西安市范围。上述信息以登记机构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及星河世界拟共同出资设立的西安星河,能够加快推进公司产业转型的步伐,拓展良好发展空间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6年2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9月,西北地区唯一的自贸区落户陕西。根据上述区域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多项发展机遇叠加,西安市未来将走特色化、差异化的城市发展路线,在金融、文创、科教、先进制造等领域掀起新一轮发展,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发展的新引擎。根据新城区金融街的发展规划,将引入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网络小额贷款、第三方支付、网络金融超市等企业入驻。同时,随着科技金融发展的方兴未艾,各大城市都在着力打造科技金融产业园区,扶持和孵化中小科技金融企业。公司本次在西安发起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可以促进本市金融发展,对招商引资起到示范作用,实现公司与城市的良好互动与共同发展。
本次在西安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是公司探索落实金融科技行业的重要战略举措。依托公司旗下北京星河金服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平台,打破传统模式,结合金融科技的核心技术,为公司优质中小微企业及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将整合旗下业务资源,发挥协同效应优势,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投资发展空间,能够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加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推动互联网普惠金融事业的发展。
2. 设立新公司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和星河世界拟以自筹资金共同
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尚需经过西安市新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初审、西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核、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批(上述审批流程尚需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权限最终确定),设立审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获得核准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完成注册成立等各项工作。由于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设立需经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获得核准。因此,此事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信用风险
由于全社会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更具有次级贷款特征,所面临的潜在风险更大,一旦贷款不能收回,小额贷款公司将蒙受损失。因此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可持续性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加上只贷不存的制度设计,可能使其发展壮大面临资金瓶颈,一旦贷款不能收回,其经营可持续性将面临风险。
(4)产品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若不能根据市场变化,适时推出适合市场需要的小额信贷产品,势必导致业务萎缩。产品都有生命周期,小额贷款机构必须面对产品风险。
(5)操作风险
市场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次级贷款,业务经办人的判断对风险识别非常重要。误操作会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损失。小额贷款公司虽强调特殊风险控制理念,运用特殊的风险控制技术,但人为失误难以杜绝,因此操作风险不容忽视。
(6)道德风险
员工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员工道德缺失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星河世界拟共同出资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会从长远利益出发以及战略转型所作出的慎重决策,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制定内控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包括:信贷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完整的风控体系和符合互联网小贷的风控模型,打造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业务团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征信技术,贯穿整个业务流程,同时驱动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公司将加强贷前审核、贷中监控及贷后管理的整个流程管控,随时修正和完善业务流程和风控模型。加强系统建设,通过动态监控流动性风险指标和信用风险指标,及时获取预警信息。通过定期检查机制,做好贷后管理,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其他有关事项的说明
1. 拟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所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和星河世界拟以自筹资金共同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尚需经过西安市新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初审、西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核、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审批(上述审批流程尚需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权限最终确定),设立审批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获得核准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完成注册成立等各项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资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后,公司已成立了工作组加快推进设立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事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申请报批手续。
2. 小额贷款业务模式
拟成立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是针对星河世界旗下所控股或参股经营的O2O、B2B电商所服务的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多以轻资产运营,缺少抵质押的房产或其他实物商品,因此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信贷需求处于长期压抑状态,拟成立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可推出多款信贷产品,通过对线上交易流水数据等信用信息的审核,为其提供快捷贷款服务,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目前,星河世界旗下子公司通过互联网营销等方式覆盖了70多万家小微企业,积累了丰富的企业数据,如交易情况、经营情况、运营情况等,这些数据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识别、数据增信、风险定价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通过对线上数据的挖掘与分析,可以有效解决这类“现金流良好、抵质押品不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利用大数据征信技术可以助力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风控手段与措施
(1)客户评级及预授信
本阶段是整个业务的核心和关键,利用星河世界自身多年积累的商户特征,基于大数据风控模型的建立,对客户进行分类识别和风险定价。通过数据收集、行为建模、构建画像、风险定价等几个阶段,对客户的数据进行分析,列出客户白名单和预授信额度,并进行初步风险定价。纳入风险建模的主要因子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历史经营数据、成立时间、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网上投诉情况、企业诚信、已有负债、或有负债等。
(2)线上+线下营销推广
借助星河世界网络平台资源现有线下销售队伍,针对白名单用户的列表进行线上和线下营销推广,找到有融资需求的客户,引导他们进行在线申请,上传所需资料。
(3)在线风控及线下审核
利用商户已有的数据评级及预授信额度,结合客户上传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时借助和集成市场上第三方数据进行反欺诈甄别,辅助线上人工审核与校验,在 1 小时-1 天内在线给出最终授信额度和风险定价。
(4)在线签约
客户若认可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及风险定价,则可以通过经 CA 认证的数字签名系统在线签署电子借款合约(纸质版合约需随后线下同时签署),我公司保留签约视频及数字签名,以此成为双方所认可并不可抵赖的法律依据。
(5)财务审核放款
审核通过并成功签约的客户经财务人员通过财务系统审核后直接将借款通过企业网银汇入借款客户账户。
(6)被动或主动还款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客户应在约定还款日向本公司足额归还本金及利息。客户可以通过选择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代收款方式自动扣收应还本息,也可通过公司网站的主动还款平台归还借款,还可以通过网银方式线下归还本息。
(7)贷后检查与审计
通常公司会根据客户的进销存情况和POS 流水情况间接掌握公司贷后实际经营,但仍将按照一定比例和行业特征,抽取部分客户由线下团队或委托第三方合作机构进行线下实地贷后检查,对出现风险的客户进行及时跟进和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8)催收及不良处置
公司有专门的贷后催收团队,可以专业地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上门拜访等方式对逾期的客户进行催收管理,对于逾期时间达 6 个月以上的客户将采取委托第三方合作催收机构帮助催收。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星河世界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000万,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转型的需求,新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且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我们对此项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关于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变更注册资金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公告编号:2017-063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中小企业版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3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日15:00至2017年8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只能选择参加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8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
注:特别决议是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已通过2017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2017年7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将如下资料传真至公司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
(1)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星期五)9:00至17:00;
(2)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四楼会议室。
4. 联系人:徐悦;
联系电话:010-58037511;
传真:010-58037511;
电子邮箱:yuexu@galaxyf.com。
5.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9”,投票简称为“步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股。现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下表中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7年7月18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14]46号)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2017年07月03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15日。本次股东大会于2017年07月18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步森大道419号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1,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86%。以上股东均为截止2017年0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的内容
(一)根据公司于2017年07月03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情形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2017年07月07日,由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为 41,8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29.86%)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07月07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增加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公告暨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三)增加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完整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存在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予以计票、监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交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议案3需要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卢胜强
负责人: 吴明德经办律师:姚轶丹
2017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年7月1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15:00 至2017年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董事长陈建飞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41,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41,8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形成了以下决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姚轶丹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字页;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追加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筹资金与关联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世界”)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西安星河”)。其中,公司出资20,4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19,6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上述事项已经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并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安市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变更注册资金的通知》要求,需追加西安星河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资金由40,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3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额为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次审议追加投资额。
公司及星河世界实际控制人均为徐茂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且未受托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我们对此项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醒林明波陈长振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后,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追加投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筹资金与关联方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世界”)共同出资 4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登记机构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西安星河”)。其中,公司出资20,4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19,6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上述事项已经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并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为根据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安市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关于西安星河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变更注册资金的通知》要求,追加西安星河注册资金10,000万元,注册资金由40,000万元增至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3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星河世界出资额为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本次审议追加投资额。
公司及星河世界实际控制人均为徐茂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满足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转型的需求,新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决策程序需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醒林明波陈长振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