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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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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一六九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7-023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一六九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六九公司)就湖南百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弘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向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娄底市娄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一六九公司收到了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于 7 月 12 日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湘1302民初2331号)。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原告: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涟源市杨市镇

法定代表人:邓安健 执行董事、总经理

被告:湖南百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东方豪苑1栋508房

法定代表人:邓君 董事长

(二)本案案情介绍

1、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4月,经娄底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发改委批准(湘发改投资〔2011〕458号), 一六九公司独立工矿区棚户区异地改造工程正式立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娄底市万宝新区(临湘中大道主干道),项目规划用地132.7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88742.47㎡,其中商用面积23487.28㎡,地下停车场总面积53538.73㎡。项目建设棚改住宅1782套,其中电梯房1476套,楼梯房306套。项目总投资约56000万元。

2、合同签订情况

2013年1月31日,原告一六九公司与被告百弘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以下简称:《开发建设合同》);2014年8月26日,双方签订了《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开发建设合同补充协议》)。

上述合同约定:

(1)一六九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来源:A、棚改住房资金职工集资;B、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资金;C、商业设施社会投入。

(2)百弘房地产公司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负责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含划拨土地款)和专业管理团队。一六九公司负责将土地划拨至一六九棚改项目部,成立相应机构协助百弘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并负责协调一六九公司职工认购的棚改住房、车位和车库等职工内部关系。

(3)项目建设期限为自2013年3月2日起30个月(2015年9月到期)。

3、项目建设情况

该项目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未能按照合同如期完工,且自2016年7月份以来已陷入全面停工状态。

(三)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及补充协议。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同时本案涉及的是职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并非生产经营事项,且后续处置方案和措施尚不确定,因此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事起诉状》;

2、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湘1302民初2331号)。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