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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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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7-7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网络” )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的通知,彭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提振市场信心,积极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7月18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00,000股,交易均价10.753元/股。彭朋先生计划在六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朋先生。

2、增持目的:彭朋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实施了本次增持,并且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3、增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二、增持计划

彭朋先生计划于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总金额高于1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彭朋先生将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视市场情况以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继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彭朋先生承诺:在增持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股票。

4、公司将持续关注彭朋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