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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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17-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6年4月,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制定的《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核指引》(以下简称“《审核指引》”)的指导精神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基金产品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调整,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基金合同》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的约定,本次变更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的情况,故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后的《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起生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将在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2、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9788或021-38789788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该公告中从2017年7月18日起,万家财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907)、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3910、B类150154)、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30)等31只基金,并可通过万家财富办理基金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现由于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统正在测试中,暂停代销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907)、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3910、B类150154)、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30)。上述基金的具体代销时间另行公告,其他基金代销业务不受影响。

特此更正,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