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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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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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泰安回报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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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泰安回报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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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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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6年12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9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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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为公司旗下三只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而发生的反向交易以及量化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2季度在内需平稳、外需回暖的环境下,国内PMI保持持续扩张但结构上有所分化,大型企业高位回落而中小企业持续回升。工业企业利润高位回落但幅度有限,显示经济增长仍保持一定韧性。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基建投资增速有所回落,但房地产投资和制造业投资仍维持强劲。消费总体平稳,内部结构呈现此消彼长态势。2季度以来CPI和PPI走势分化,PPI在1季度达到高点后持续回落,而CPI在食品价格跌幅收窄和非食品价格上涨带动下逐步走高,但总体仍维持温和通胀态势。货币政策方面,2季度初期在金融去杠杆压力下,货币市场利率持续攀升,央行随后为呵护资金面持续进行巨量MLF投放,使得2季度资金面整体稳定,尤其是季末节点流动性宽裕好于市场预期。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增速小幅低于预期,欧洲经济则持续好转,美联储如期加息,欧洲也释放鹰派信号。汇率方面,特朗普效应低于预期使得美元指数走弱,人民币中间价报价引入逆周期因子,人民币兑美元有所升值,外汇流出压力缓解。
债券市场方面,2季度债市先跌后涨。4-5月,由于公布的经济数据向好以及金融去杠杆压力大增,债券市场持续调整。直到进入6月后,央行提出协调监管,监管态度有所缓和,加上央行出手呵护流动性,资金面好于预期,引导债券收益率快速下行。2季度10年期国债、10年期国开债、5年期AAA中票、5年期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上行29BP、14BP、17BP、52BP和16BP至3.57%、4.20%、4.59%、5.36%和4.41%。
权益市场方面,4月金融去杠杆对权益市场也造成了冲击,5月情绪逐步稳定,6月在政策维稳、加入MSCI指数等利好影响下市场回暖。整个2季度来看,大盘蓝筹及有确定性增长的成长股表现出色,带动指数特别是上证50指数强劲反弹,创业板指则表现欠佳2季度收跌,结构性特征明显。2季度上证综指、沪深300、上证50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0.93%、上涨6.10%、上涨8.06%和下跌4.68%。
2季度本基金对债券市场维持较谨慎态度,控制债券仓位和久期,6月在短端收益率高点,适当增加了债券杠杆。权益方面,本基金股票仓位波动不大,以精选个股为主,投资方向主要为较为稳健的大盘蓝筹股以及估值合理业绩确定的白马成长股,同时积极参与新股一级市场申购。
预计3季度国内经济短周期企稳,基本面惯性运行特征将在短期继续显现。货币政策维持中性,虽然M2同比增速持续下滑创出新低、外占降幅收窄、中美利差处于历史高位等因素都给货币政策打开一定空间,但金融去杠杆仍是中长期基调,加上经济短周期企稳,流动性拐点仍未出现,债市暂时看不到趋势性机会。
利率债在货币政策转向之前将维持高位震荡,波段机会主要来自预期差。信用债方面,低等级品种调整不充分,且下半年信用风险逐步加大,对低等级品种依然保持谨慎,存单及中高等级信用品种依然具有较好配置价值。久期上,由于曲线平坦化,短久期品种票息水平具有吸引力,更为偏向短久期信用债的配置辅以长久期利率债的波段操作的方式。
权益市场方面,盈利高点已过,分子端盈利贡献将减弱。金融去杠杆尚未完成,虽然监管态度有所缓和但不会马上转向宽松,强监管将持续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流动性难以出现明显改善,但无风险利率继续上行空间不大,风险偏好在政策维稳、加入MSCI指数、改革预期增强等因素作用下小幅回暖,估值角度风险不大。综合来看,展望3季度A股趋势性上涨难以期待,结构分化仍是主要特征,估值合理、安全的核心资产将继续成为存量资金和增量资金追逐的方向,由于部分大市值蓝筹已累积了较高涨幅估值失去相对吸引力,未来可能同时关注一些PEG合理的价值成长股。继续积极参与新股的一级市场申购。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2季度,泰安回报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0%。
2017年2季度,泰安回报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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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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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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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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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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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尔,股票代码:600690)子公司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8月8日收到上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520160009号)。根据该决定书,上海市物价局认为前述公司对上海区域的经销商采取限定终端零售最低价格的管控措施构成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上海市物价局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前述公司立即停止该行为,并处以共计1200余万元的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青岛海尔子公司虽然有违反垄断协议的行为,显示出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瑕疵,但该事项对公司整体经营影响有限,公司经过整改,各项业务仍在顺利推进。从投资价值的角度,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公司行业地位稳固,业绩稳健增长,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青岛海尔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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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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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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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