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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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71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州基金拟要约收购爱建集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849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工作函》全文内容如下:

“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近日,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你公司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集团)、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以下简称爱建基金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宜。按照上述公告,你公司将调整已批露的要约收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你公司调整要约收购方案后,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当勤勉尽责,就调整后方案的合规性,是否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存在影响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资格的现实或者潜在因素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根据协议,你公司及所控制企业、一致行动人通过要约收购或其他方式取得合计持有的爱建集团股份,不高于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实施完毕以后的爱建基金会所持股权比例。据此,请明确本次要约收购是否拟在爱建集团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予以实施。

三、爱建集团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处于停牌中。为保护投资者行使与是否接受要约收购相关的决策权和交易权,你公司应当在调整后的要约收购方案中明确,可能在公司停牌期间实施要约收购的原定安排是否同步调整。

要约收购涉及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你公司应当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做好要约收购调整的有关安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已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工作函》转交相关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72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爱建集团相关公告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7】085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广州基金与均瑶集团、爱建基金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宜。经我部事后审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等规定,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审慎评估并披露上述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客观评估上述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是否影响公司正在筹划的重组事项,由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并及时披露。

三、你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广州基金披露调整后的要约收购方案后,及时对要约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事项进行核实,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

四、你公司股票目前处于连续停牌中,公司董事会应当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快推进正在筹划的资产重组事项,协助完成后续要约收购实施,严格遵守停牌业务规则,控制停牌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依法合规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