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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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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7-014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在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是指在授权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权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7-01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在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玉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是指在授权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权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17-01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授权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累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较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