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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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到期购回及再次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的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7-04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到期购回及再次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关于告知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到期购回的情况

深圳金信安于2016年7月1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1%)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壹年。

深圳金信安已完成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到期全部购回的交易,并于2017年7月19日办妥相关解押手续。

二、再次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情况

2017年7月20日,深圳金信安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8%),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壹年,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7月20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上述质押已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深圳金信安行使。

深圳金信安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主要用于补充其运营资金等。深圳金信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到期后深圳金信安将以其自有资金偿还。当公司股价触及到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预警线时,深圳金信安将按约定落实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4,612,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8,278,987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46,278,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