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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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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碶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1.4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使用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碶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内容详见2017年7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7-00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17-007)。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对方为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已对上述投理财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4亿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额度。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 2017年7月18日、7月19日、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 A 股股票于2017年7月18日、7月19日、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