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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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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减持计划
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7-04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减持计划

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变更股份减持计划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朱明虬先生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331,27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变更股份减持计划及控股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朱明虬先生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朱明虬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131,573,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关于终止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况

2017 年7月20日,公司接到朱明虬先生《关于终止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当前股价走势的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朱明虬先生承诺:终止本次未完成的直接持股减持计划,同时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终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朱明虬先生严格遵守终止直接持股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