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53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17年7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4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公司董事陆震虹女士和独立董事杨敬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宏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已完工投产及“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已基本完工。公司现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1、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承诺投资金额8,119.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8,011.32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8,011.32万元。其中初始存放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11.32万元。
2、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承诺投资金额8,743.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6,531.21万元,尚未支付工程款748.2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7,279.4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216.6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74.43万元,扣除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尚未支付工程款后节余募集资金1,626.20万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626.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具体事项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7—05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原药业”)于2017年7月19日召开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2]1657号文核准,丰原药业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2,132,0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97,152,57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3,320,438.97元。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6日出具了中证天通(2013)验字第2100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丰原药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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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以本次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一次性增资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增资7,000万元。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的议案》。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天通(2013)证特审字第21010号《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3年3月6日,丰原药业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5,821,669.98元,用于“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1,669.98元进行了置换。
2013年12月24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吨硫氰酸红霉素项目”变更为“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五次董事会及第六届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4年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九次董事会及第六届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4年8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5年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年1月8日,本公司第六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将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淮海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分公司进行管理,变更后的分公司名称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淮海药厂,其营业场所和经营范围保持不变。
201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5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九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6年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及第六届二十二次(临时)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8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16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前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2016年3月9日及2016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亿袋聚丙烯共混输液袋生产线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募集资金余额6,784.31万元扣除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尚需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74.12万元后剩余资金6,210.1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1、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
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8,743.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8,689.04万元,已增资投资该项目实施主体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7,200.00万元,存放于安徽丰原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489.04万元存放于公司本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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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承诺投资金额8,743.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8,689.04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已投入资金6,531.21万元,尚未支付工程款748.23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7,279.44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216.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本金1,409.6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1,626.20万元。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新建和技改同时进行,并且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节约了大量的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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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已投入资金6,531.21万元,尚未支付工程款748.23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7,279.44万元。
注2: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开立的募集专户余额为1,656.48万元,全部归属于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
2、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
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8,11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已增资投资该项目实施主体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8,000.00万元,存放于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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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承诺投资金额8,119.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投入资金8,011.32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8,011.32万元,其中初始存放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11.32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非最终灭菌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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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投入资金8,011.32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8,011.32万元。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鉴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余额2,374.43万元扣除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尚需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748.23万元后剩余资金1,626.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1,626.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8,332.04万元)的5.74%,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丰原药业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原料药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安信证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2、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3、公司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