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600759 公告编号:2017-046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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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王文韬因在海外工作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汤世生、屈文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黄杰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樊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泷洲鑫科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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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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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通过;
2、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上海泷洲鑫科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65081232股,对于议案1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蔡华锋、徐樱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蔡华锋律师和徐樱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其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7-047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重大事项未公告,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21日早盘起停牌,最晚于2017年7月25日公告复牌。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