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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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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2版)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小子科技与客户/供应商按月进行对账,先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初步确认相关业务数据,双方确认无误后,以纸质对账单的形式由双方盖章确认。小子科技的业务人员在与客户/供应商对账后,将结算数据上传至业务台账系统,并经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会计每月核对业务台账系统数据、结算单及发票信息一致后,确认收入及成本至相应的期间。财务经理审核收入及成本记账凭证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小子科技在制定各岗位职责时充分考虑职责分离,不同职能部门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工安排与业务防火墙。同时,为了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明确各部门责任与权利,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基于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执行的工作,小子科技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与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控制度,未发现小子科技对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关键数据真实准确性以及刷单等虚增收入情况的核查

(1)核查方法

针对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业务关键数据的真实、准确性,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进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与主要客户的合同,查阅包括收入确认方式、关键数据来源、关键数据确认方式、争议解决措施等主要条款;

②获取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与主要客户的投放台账,对账邮件(聊天记录)、经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并与合同主要条款进行核对;针对存在业务后台的客户,登陆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主要客户的业务后台,将相关数据与结算数据进行核对;

③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与客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访谈,在客户现场核对结算单与业务后台数据情况。

(2)核查过程与核查结果

①合同检查

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获取了报告期各期小子科技前十大客户的合同,查阅了包括收入确认方式、关键数据来源、关键数据确认方式、争议解决措施等主要条款。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认为:小子科技与主要客户签署的合同明确约定了关键数据的确认方式、关键数据的来源、关键数据确认方式、争议解决措施等条款,并在日常经营中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②核对对账材料

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获取了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与主要客户的投放台账,对账邮件(聊天记录)、经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并与合同主要条款进行核对。经核对,小子科技与主要客户的投放台账、对账邮件(聊天记录)、经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关键数据相符,且确认方式与合同约定一致。

同时,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还登陆了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主要客户的业务后台,查阅了业务后台中相关关键数据,并将相关数据与对账数据、结算数据进行了核对。经核对,业务后台中相关关键数据与对账数据、结算数据相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认为:小子科技为主要客户提供的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中关键数据系经双方对账确认的数据,且确认方式与合同约定一致。

③走访主要客户

对小子科技报告期各期前十大以及其余部分重要客户进行了现场走访,与相关业务负责人了解了与小子科技的业务合作方式以及关键数据的确认方式、关键数据的来源、关键数据确认方式等情况,并于现场查看了主要客户与小子科技的结算单、后台系统数据,并与小子科技现场获取的结算单、客户后台系统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经核查,相关关键数据的确认方式、关键数据的来源、关键数据确认方式等情况与合同约定一致,主要客户现场查阅的关键数据与结算情况相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与会计师认为:小子科技与主要客户在相关关键数据的确认方式、关键数据的来源、关键数据确认方式等情况与合同约定一致,主要客户现场查阅的关键数据与结算情况相符,相关关键数据在主要客户与小子科技端不存在重大差异。

④对主要客户的收入金额进行函证

对主要客户的收入金额进行函证,2015年度,2016年度以及2017年3月31日止期间收入交易发函金额占集团合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87%以及90%。对回函不符的函证,逐笔核实差异的原因,检查形成差异原因的相关单据,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审计调整;对于未回函的函证,实施替代程序,检查期后收款情况或检查合同、发票、结算单/系统后台数据等,以验证交易发生额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

经核查,对于主要客户执行的函证程序中确认的收入金额与小子科技的账面确认金额相符,不存在重大差异。

3、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小子科技有着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关键数据的真实性。销售收入是基于真实发生并与客户/供应商确认后的激活次数、点击次数等关键数据进行确认,相关收入确认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将上述回复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小子科技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小子科技相关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我们的工作,上述回复在重大方面与我们在审计小子科技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小子科技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小子科技有着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关键数据的真实性。销售收入是基于真实发生并与客户/供应商确认后的激活次数、点击次数等关键数据进行确认,相关收入确认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四)主要经营模式”之“2、销售模式”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4:

草案披露,标的资产已与包括腾讯、百度、奇虎360等众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覆盖头部、长尾等多种媒体的媒体池。请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与上述腾讯等公司建立了何种合作关系,报告期内销售/采购金额及占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的比例;(2)上述主要头部、长尾媒体的具体名称、采购金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与上述腾讯等公司建立了何种合作关系,报告期内销售/采购金额及占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的比例。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为腾讯、百度、奇虎360及旗下公司等长期合作,合作方式主要为小子科技为上述公司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同时小子科技也在上述公司自有渠道上进行广告推广。

1、小子科技为大型互联网公司提供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持续为大型互联网公司提供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具体合作形式包括直接与上述公司合作以及通过代理商进行推广合作。小子科技与大型互联网公司直接合作的具体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腾讯公司包括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2015年度,奇虎360包括光锐恒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先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奇飞翔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1-3月,奇虎360包括光锐恒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奇飞翔艺(北京)软件有限公司。

2、小子科技向大型互联网公司采购广告营销渠道

报告期,百度、淘宝等大型互联网公司为小子科技持续提供了营销推广渠道。报告期内,小子科技向上述公司直接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上述主要头部、长尾媒体的具体名称、采购金额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1、头部、长尾媒体定义

头部为统计学名词,指正态分布中突起部分。头部媒体是指规模较大、访问量较多的媒体渠道。

长尾为统计学名词,指正态分布中相对平缓的部分。长尾媒体是指大量规模较小,访问量较少的媒体渠道。

如上图所示,左侧绿色部分访问/展现量较高的媒体渠道为头部媒体,右侧黄色部分访问/展现量较低的媒体渠道为长尾媒体。由于头部/长尾媒体无明确的界定,下述头部媒体与长尾媒体的识别,均为小子科技管理层基于行业通行惯例进行界定。

2、小子科技相关采购情况

(1)头部媒体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头部媒体投放主要通过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包括阿里云应用商店、搜狐视频、百度信息流、手机百度、百度视频等头部媒体渠道进行。报告期各期,小子科技相关采购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长尾媒体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与小子科技合作的长尾媒体数量众多,具体包括抢红包神器、淘小说、一元赚、双开助手、网上厨房等众多媒体。由于互联网领域存在明显的长尾效应,小子科技主要媒体渠道采购亦主要来自于长尾媒体。报告期各期,小子科技相关采购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风险提示

《重组报告书》已在“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部分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四)媒体渠道采购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媒体渠道采购主要以中小型互联网公司的长尾媒体为主,向大型互联网公司采购较少,这主要由于移动互联网行业存在较明显的长尾效应,以及小子科技基于自身业务模式采取的差异化战略,聚焦于为中小型互联网公司的长尾媒体提供广告位管理服务与流量变现渠道等多方面因素所决定。由于以长尾媒体渠道为主的中小型互联网公司稳定性与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小子科技通过其进行投放存在一定的稳定性风险。

尽管小子科技在积极拓展与大型互联网公司在媒体渠道领域的合作,并通过强化中小型互联网公司的媒体开发储备工作,以降低媒体渠道采购的稳定性风险,但小子科技仍存在因媒体渠道稳定性不足而影响广告投放的情况。”

(四)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查阅了报告期内小子科技与腾讯等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相关结算单、相关公司工商档案、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资料、小子科技业务台账,对小子科技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小子科技已经与包括腾讯、百度、奇虎360等众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覆盖头部、长尾等多种媒体的媒体池,相关销售采购真实。

2、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将上述回复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小子科技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小子科技相关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我们的工作,上述回复在重大方面与我们在审计小子科技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小子科技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问题5:

草案披露了标的资产的主要竞争对手,请公司结合与竞争对手的业务模式差异、标的资产业务发展计划、服务客户及媒体渠道、技术优势、柚子SSP平台及DSP平台的特点等,详细说明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小子科技与竞争对手的业务模式差异

1、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市场竞争情况

随着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高速普及,我国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中从业企业众多,市场竞争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不存在明显的龙头企业,单一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较小。

2、小子科技主要竞争对手

(1)北京木瓜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木瓜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瓜移动”)成立于2008年4月。木瓜移动的主要业务类型为移动数字营销业务,作为独立第三方移动互联网广告公司,对接广告主和流量源。依托数据、技术优势和对海外移动媒体的深刻了解,木瓜移动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应用广告主的具体要求,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协助广告主制定广告策略及解决方案,在全球媒体,协助广告主推广其产品。木瓜移动主要通过Papaya Ads平台开展业务,其移动互联网广告主要是按照广告投放的效果向广告主收取广告费,并向媒体资源方支付广告投放费用或流量费用。木瓜移动主要客户包括百度、奇虎360、畅游、UC Mobile、今日头条等。

(2)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众广告”)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广告精准投放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设置分支机构。公司致力打造精准互联网广告交易平台,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先进技术,基于优质的经营业绩和行业信誉,获得中国互联网协会的“AAA”信用评级,是中国互联网广告生态圈的生力军之一。

互众广告秉承“成就媒体价值,满足广告市场,回报网络大众”三大理念,基于实时竞价技术(RTB),依托于AdIn SSP平台、AdIn Performance平台和AdIn AdExchange平台,通过整合大量的优质媒介资源,为媒体提供更强的流量变现支持,为各行业广告主提供优质的行业解决方案。在优化媒体流量资源价值的同时,充分的提高了广告需求方的营销效果,为优质媒体和注重营销效果的广告求方提供双向的高价值服务。互众广告已于2015年8月被A股上市公司吴通控股(证券代码:300292.SZ)收购。

(3)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中国移动广告行业的领军者,为中国首家基于大数据技术服务的移动广告交易云服务平台,也是全球领先的独立第三方移动广告交易平台。旗下第三方交易平台AdView移动广告交易平台为国内众多移动应用开发商、移动广告网络、移动广告SSP平台、移动广告DSP平台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移动广告流量供应与采购服务。

3、小子科技与竞争对手业务差异

由于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中从业企业众多,市场竞争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且由于行业营销种类多样,行业内企业从事领域也有所差异。以小子科技与其主要竞争对手为例,其业务模式对比如下:

小子科技目前形成以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及程序化推广为主的两大块业务模式,根据小子科技自身特点与行业发展情况找寻自身行业定位,与行业内企业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二)小子科技业务发展计划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发展迅猛,新的业务模式与营销技术层出不穷。为此,小子科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计划以保障公司的业务发展。

1、在业务模式方面,小子科技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小子科技2014年成立之初,主要从事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2015年相关业务已实现收入5,254.48万元,业务发展迅速。同时,随着程序化推广在移动互联网营销领域的发展,小子科技紧跟行业发展方向,于2015年开始涉足程序化推广领域,相关业务在2016年已为小子科技贡献了50%的收入。

2、在投放技术方面,小子科技关注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积极参与行业技术交流,推进前沿技术的研发。在精准营销上,小子科技自主研发的柚子DMP平台,可以有效地把分散的第一、第三方数据进行整合纳入统一的技术平台,并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和细分,根据广告受众的人群画像进行精准营销投放,提升广告投放效率;在投放业务上,小子科技针对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的广告主推出了沉睡用户唤醒业务,在传统分发市场日趋饱和的情况下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抢占业务发展先机。

3、在广告主服务方面,小子科技为客户提供多渠道全天候的线上服务,针对客户投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复;同时针对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提供多样的解方案,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投放服务。在媒体渠道服务方面,柚子移动SSP可为媒体渠道提供填充率优化、收益优化、品牌保护等多重优化服务,在提升媒体渠道的投放收入的情况下降低投放风险。

(三)小子科技SSP与DSP技术特点

柚子移动SSP为开发者和站长提供了专业易用和高效的媒体投放服务,资源接入简单流畅,支持便捷的跨平台广告管理;同时,还为媒体提供了多种计费方式、多种物料类型,支持多种售卖方式,为媒体收益提供了保障;同时,柚子移动SSP接入了包括百度、广点通在内的多种DSP资源,通过精细的广告库存管理,保障了广告填充率。

柚子移动DSP集成了一系列程序化精准投放技术,能够为广告主在投放设备、投放地域、投放时段、投放方式等多个维度定制广告投放策略,同时对接了包括柚子移动SSP在内的优质媒体资源,为广告主提供了丰富的投放渠道。

(四)小子科技核心竞争力

结合上述分析,小子科技主要核心竞争力情况如下:

1、业务差异化优势

由于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中从业企业众多,市场竞争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且由于行业营销种类多样,行业内企业从事领域也有所差异。小子科技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与公司优势,找寻符合自身发展的行业定位,目前已形成以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及程序化推广为主的两大块业务模式,并基于自身多年的业务积累,建立了基于海量业务数据与成熟投放经验的差异化优势。

2、业务发展规划优势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发展迅猛,新的业务模式与营销技术层出不穷。为此,小子科技深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与行业技术动向,在业务模式、投放技术以及广告主与媒体渠道服务等方面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规划并加以严格执行,在报告期内业绩增长情况良好。

未来,小子科技将紧跟移动互联网营销市场的发展趋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规划并加以实行,以进一步巩固自身市场地位。

3、客户资源优势

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是移动互联网营销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小子科技进入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较早,通过稳定的投放效果与优质的运营服务能力,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行业口碑,积累了包括百度、腾讯、竞技世界等在内的大量优质客户资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小子科技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存量客户为小子科技带来持续稳定的业务之外,也降低了小子科技的新客户拓展成本,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优势。

4、渠道资源优势

媒体渠道作为移动互联网营销的投放承载平台,对行业企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经过数年的合作,小子科技也与包括优质头部媒体与海量长尾媒体在内的大量媒体渠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媒体资源储备。小子科技可根据广告主的移动互联网营销需求,定制化、针对性地选择媒体渠道进行营销投放,以提升投放精准度,保障投放效果。

5、技术优势

小子科技以技术为公司发展导向,目前已经独立研发了柚子移动SSP、柚子移动DSP,分别为媒体渠道提供了成熟稳定的流量变现渠道以及为广告主提供了高效精准的广告投放渠道。

柚子移动SSP为开发者和站长提供了专业易用和高效的媒体投放服务,资源接入简单流畅,支持便捷的跨平台广告管理;同时,还为媒体提供了多种计费方式、多种物料类型,支持多种售卖方式,为媒体收益提供了保障;同时,柚子移动SSP接入了包括百度、广点通在内的多种DSP资源,通过精细的广告库存管理,保障了广告填充率。

柚子移动DSP集成了一系列程序化精准投放技术,能够为广告主在投放设备、投放地域、投放时段、投放方式等多个维度定制广告投放策略,同时对接了包括柚子移动SSP在内的优质媒体资源,为广告主提供了丰富的投放渠道。

同时,小子科技基于自身业务数据积累与技术优势,打造了柚子DMP平台,通过数据分析、人群画像等业务功能,为广告主提供了更加精准的移动互联网广告投放,提升了移动互联网营销的效率与质量。

6、管理团队优势

小子科技的核心管理团队多来自于百度、奇虎360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具有多年移动互联网营销经验,充分了解广告主的营销目标以及媒体渠道的流量变现诉求,在客户开拓、营销方案设计、媒体渠道选择与营销投放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为广告主提供高效精准的营销方案并予以实施。管理团队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深入洞察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有利于小子科技在移动互联网营销领域快速发展。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行业地位”之“(六)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之“1、核心竞争力”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小子科技在移动互联网营销行业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二、关于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及评估

问题6:

草案披露,标的资产2015年、2016年、2017年1-3月毛利率分别为31.76%、43.37%、38.84%,毛利率较高,波动较大。其中,程序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0.19%、55.46%、52.19%;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中CPA、CPD、CPT结算模式的毛利率同样波动巨大。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比较分析,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两类业务四种结算模式的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小子科技主要业务包括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与程序化推广业务。

(一)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与同行业同类业务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其中: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为2016年1-10月数据。万象新动为2016年1-6月数据。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小子科技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同业务水平,但处于合理范围内。

主要同行业公司未具体披露不同业务模式的毛利率情况。2015年,梅泰诺(300058)的并购标的日月同行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披露的相似业务各结算模式毛利率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日月同行软件营销服务综合毛利率较为稳定,但各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与小子科技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毛利率波动情况一致。

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中,不同年度之间客户会根据实际投放需求及年度投放预算情况,选择的具体投放方式。移动互联网营销商会根据自身技术与经验、客户需求情况、历史投放效果等确定投放渠道。同时移动互联网营销市场尚没有统一的行业定价标准,也无完全可相互替代的标准化服务,各移动互联网营销商为开拓市场对于不同客户、服务定价存在一定差异,内部的各业务的资源分配也存在差异以上原因造成了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中不同结算模式的毛利率会出现一定波动。总体上小子科技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同业务水平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三、小子科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程序化推广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以程序化推广业务为主业的公众公司主要有仙果广告、品友互动,两家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如下:

注:其中品友互动为2016年1-3月数据,品友互动于2016年10月27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函,后未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见,行业内程序化推广业务的毛利率水平普遍较高。小子科技程序化推广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是由于小子科技根据自身优势,采取差异化发展战略,在行业内较早建立了柚子SSP平台,汇聚了丰富的渠道资源,并能够为渠道提供填充率优化、收益优化、品牌保护等多项优化服务。凭借丰富的渠道资源,小子科技保持了与多家DSP平台的长期稳定合作,提高了小子科技程序化推广业务的收入水平。同时,小子科技通过自有SSP平台的长期稳定运营,有效提升了自身的运营管理效率,从而获得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上述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分析”之“三、小子科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2、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小子科技移动应用分发与推广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水平基本一致;小子科技程序化推广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同类业务毛利率水平,主要系小子科技差异化经营所致,小子科技业务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2、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将上述回复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小子科技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小子科技相关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我们的工作,上述回复在重大方面与我们在审计小子科技财务报表过程中审核的小子科技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问题7:

草案显示,报告期内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均显著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分析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小子科技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1、流动比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小子科技流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应指标对比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与小子科技同属于广告营销行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各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小子科技成立时间较短。2015年小子科技接受明家联合及横琴安赐合计3,000万元投资,显著提高了小子科技流动资产水平。若扣除该投资,则当年小子科技流动比率与同行业流动比率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2016年末,小子科技流动比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因为当年度随着经营规模扩大,期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大幅增加;小子科技无短期借款,流动负债主要由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付账款组成,流动负债水平较低,因而流动比率相对较高。

选取与小子科技发展阶段、经营规模类似的互联网营销公司对比如下:

注:万象新动为2016年6月末数据,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为2016年10月末数据。

如上表所示,剔除明家联合、横琴安赐3000万增资款,2015年末,小子科技流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由于小子科技仅成立一年,经营规模较小、流动资产较少所致。2016年末,小子科技流动比率水平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当年小子科技程序化推广等业务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大幅提高,期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显著增加所致。

2、资产负债率比较分析

小子科技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应指标对比如下:

剔除明家联合、横琴安赐3,000万出资款影响,2015年末,小子科技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小子成立时间较短,处于初创期,资产规模较低所致。2016年末,随着小子科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小子科技的资产规模快速上升。小子科技负债均由流动负债组成,流动负债中主要为日常经营产生的应付账款;同时小子科技无长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整体负债水平较低。因此小子科技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选取与小子科技发展阶段、经营规模类似的互联网营销公司对比如下:

注:万象新动为2016年6月末数据,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为2016年10月末数据。

如上表所示,处于成长期的互联网营销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差异较大,主要由于各自业务模式、融资渠道等不同所致。

剔除明家联合、横琴安赐3,000万出资款影响,2015年末,小子科技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小子成立时间相对较短,资产规模较低所致。2016年末,随着小子科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小子科技的资产规模快速上升;且小子科技无对外借款,整体负债水平较低,因此资产负债率水平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二)小子科技经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分析

小子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下转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