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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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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中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9月11日。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9月1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9月11日;在2015年7月15日,该基金由股票型基金转型为混合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无变化;

2、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2009年9月11日至2010年3月10日,在建仓期末和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及流程,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的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报告期内,本管理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进行分析,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本报告期,根据制度的规定,对交易进行了监控,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盈利良好、成长性高、前期跌幅较大的股票。股票仓位保持在70%-80%之间,行业集中度较低,组合整体偏向小盘风格。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4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9%。

4.6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层面,经济增长将保持韧性,处于易上难下的状态,宏观经济的平稳有望对A股市场形成一定的支撑。

实体经济方面,PMI指标继续回暖,产能过剩的现象得到一定缓解,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也已经得到一定的改善。

货币政策方面,央行货币政策操作以稳为主,基调由收紧转向中性,人行未来跟随美联储加息的意愿并不明显,下半年流动性不会过于紧张。

目前指数处于政策修复和信心修复阶段,短期内或维持区间震荡行情。6月中小创虽有小幅反弹,但趋势仍不明显,在IPO提速、并购监管趋严、大股东减持受限等因素下,小市值原有的壳资源溢价将受到挤压,大小盘风格发生持续转换的概率并不高,但短期内小盘和成长风格将有一定的反弹行情。

4.7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曾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截止到2017年06月30日,该基金连续四百九十四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关于西藏珠峰(代码:600338)的处罚说明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一是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国信)董事长管某平为东方国信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秦宏伟与管某平联系频繁,并控制使用“秦宏伟”“虞某悦”2个账户买入“东方国信”202,200股,获利约199.9万元。秦宏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秦宏伟违法所得约199.9万元,并处以约199.9万元罚款。

二是东方国信董事长管某平为东方国信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秦某伟与管某平存在联络接触,之后秦某伟即开始与姜艳杰频繁通讯联系,并指示其公司出纳向“姜艳杰”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内转入100万元。姜艳杰控制使用“姜艳杰”账户买入“东方国信”54,595股,获利约59.3万元。姜艳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姜艳杰违法所得约59.3万元,并处以约59.3万元罚款。

三是韦承宏是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藏珠峰)拟向湖南智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所持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和青海西部铟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韦承宏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西藏珠峰”4000股,没有违法所得。韦承宏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西藏证监局决定对韦承宏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会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现作出说明如下:

处罚涉及某个人利用该公司内幕消息进行交易,交易数量仅为4000股,对该股股价无任何实质性影响。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经过深入的基本面和技术面分析,并综合考虑行业配置比例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成长股投资逻辑,该公司去年盈利增长较快,一季度仍保持较高增速,因此买入并坚定持有该公司股票。

2、002426胜利精密

A.2017年4月21日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监管函,具体内容如下: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6年2月4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7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追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2016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超出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超出金额为4,380.41万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0.82%,你公司对新增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7条、第10.2.4条及第10.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B.2017年6月5日,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玉根、徐永红、曹海峰出具了监管函,具体内容如下: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高玉根、徐永红、曹海峰:2016年10月27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7.5亿元至8.5亿元。2017年1月26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6亿元至6.5亿元。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5.45亿元。2017年4月18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预计净利润为4.29亿元。2017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净利润为4.29亿元。你公司在201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业绩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且未按规定及时予以修正,直至2017年4月18日才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予以修正,公司未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2.5条、第2.7条、第11.3.3条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5.3.4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高玉根、总经理曹海峰、财务总监徐永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2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现作出说明如下:

新闻涉及该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及时而收到监管函,性质较轻,预计对股价不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经过深入的基本面和技术面分析,并综合考虑行业配置比例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该公司之前股价有较大的下跌,其内在价值已经凸显。我们预计监管函对公司负面影响十分有限,因此买入并持有该公司股票。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7年0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广发证券网上、手机委托系统基金申购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17年0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关于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7年0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4、2017年0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1号];

5、2017年0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1号];

6、2017年0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金斧子为销售服务机构的公告;

7、2017年0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中期资产为销售服务机构的公告;

8、2017年0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jysa99.com上公布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钱景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4、《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关于申请募集注册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至办公地点进行查询,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查阅。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存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2017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