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7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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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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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上市交易。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