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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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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0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范慧群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优化组织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范慧群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范慧群女士辞去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范慧群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该辞职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总经理。

公司衷心感谢范慧群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42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范慧群女士因工作变动于近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了强化经营管理,优化组织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增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黄文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黄华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黄华兵先生简历

黄华兵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于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荆州分公司个险部主管;中国人寿总公司个险部核心项目组成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副处长、直属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国人寿阜成门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曾获中国人寿湖北荆州分公司先进工作者、特殊贡献奖,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先进工作者、中国人寿总公司“优秀管理干部”、中国人寿营销20年“功勋奖”、中国人寿“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黄华兵先生长期在一线基层单位耕耘,拥有杰出的销售能力,注重实践,组织策划和管理能力强,拥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黄华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7-043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优化组织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范慧群女士(简历附后)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范慧群女士简历

范慧群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杭州第二化纤厂、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历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威星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范慧群女士是公司创始人之一,拥有优秀的企业管理和领导能力,未来将继续推动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制定、实施和发展。

截至本公告日,范慧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28.04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副董事长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7-044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投项目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5号)文核准,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8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1,733,7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046,123.41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于2017年2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于2017年2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5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公司已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895,667.7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895,667.76元。

2.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4月14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2017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于2017年4月18日起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000万元购买其保证收益型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7月18日到期赎回,赎回本金13,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283,750元。

4.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5.截至公告之日,本次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87,852,312.98元,具体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公告之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620,677.86元,购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本型理财产品8,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7,852,312.98元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预计截至2018年7月,需要使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其中:“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7000万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投项目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2、公司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3、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收回;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部分或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闲置资金,确保募投项目及或有新项目的顺利进展;

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投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12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因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星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东吴证券对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7年7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经公司董事长黄文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黄华兵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范慧群女士(简历见附件2)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投项目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1:

黄华兵先生简历

黄华兵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于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荆州分公司个险部主管;中国人寿总公司个险部核心项目组成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副处长、直属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国人寿阜成门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曾获中国人寿湖北荆州分公司先进工作者、特殊贡献奖,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先进工作者、中国人寿总公司“优秀管理干部”、中国人寿营销20年“功勋奖”、中国人寿“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黄华兵先生长期在一线基层单位耕耘,拥有杰出的销售能力,注重实践,组织策划和管理能力强,拥有丰富市场拓展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黄华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要求。

附件2:

范慧群女士简历

范慧群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杭州第二化纤厂、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历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威星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范慧群女士是公司创始人之一,拥有优秀的企业管理和领导能力,未来将继续推动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制定、实施和发展。

截至本公告日,范慧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28.04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副董事长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7-046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17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此次会议由赵彦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7-04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善炳先生通知,获悉马善炳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0日,马善炳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1,1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质押给招商证券,质押期限自2017年7月20日起,质押到期日2018年7月19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善炳先生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善炳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5,35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本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马善炳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7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1.83%,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二、备查文件

(一)质押交易确认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7-04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订了收益凭证类产品认购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恒益17009号收益凭证

(三)产品代码:SV5131

(四)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五)投资金额:人民币80,000,000.00元(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六)产品收益起算日:2017年7月21日

(七)产品到期日:2017年12月25日

(八)产品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4.60%

(九)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且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障型收益凭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等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此项业务的实施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范实施。

(4)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益17009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