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7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21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2017年中期业绩快报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中期业绩快报》)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授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7年度中期业绩董事会期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谋求本集团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宜重新授权如下:

授权本集团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集团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本集团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中期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7年中期财务数据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与经审计或审阅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7月21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会成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中期业绩快报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公司2017年中期业绩快报情况如下:

一、业绩快报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营业总收入包含营业收入,以及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实现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以上数据乃根据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所取得的财务数据,最终数据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以本公司2017年中期报告为准。

三、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7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比2016年同期降低1.00%,净利润比2016年同期降低49.26%,主要原因为:

1、本公司通过购车摇红包等活动让利客户,对现有产品进行促销,影响收入及毛利率水平。

本公司上半年上市的新产品——全新哈弗H6、豪华SUV品牌“WEY”首款车型VV7以及今后陆续推出的新产品,将会成为未来新的增长动力。

2、本公司通过网络类、电视类、户外类等媒体全方面进行品牌和产品推广,致使广告宣传费增幅较大。

3、本公司为了持续提升SUV产品的竞争力,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致使研发费用增幅较大。

四、备查文件

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7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7年度中期业绩董事会期间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对购买理财产品事宜重新授权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谋求本集团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范围

保本型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

(三)购买额度

本集团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占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9.85%)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授权有效期

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度中期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建军先生审批或由魏建军先生授权相关管理人员审批本集团的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本集团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本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本集团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本集团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集团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