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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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7-07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持有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7,186,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金石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低于10元/股的价格,减持不超过10,254,1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金石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金石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186,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3%。该股份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分红送股形成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过去12个月内,金石投资于2016年8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在11.74至12.70元/股的价格区间内,减持公司股份2,547,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该减持系金石投资实施其作出的自2016年3月3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计划的一部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分红送股形成的股份。

2、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不超过10,254,1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90日内。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5、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股的价格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金石投资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14年10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首发相关减持承诺:金石投资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兰石重装首发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方式进行减持;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金石投资所持股份总数的9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金石投资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如进行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兰石重装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如金石投资未遵守上述承诺,出售股票的收益归兰石重装所有。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件相关减持规定,金石投资作为兰石重装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2015年7月9日—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兰石重装股份。

4、金石投资通过兰石重装公告的2016年度减持计划:自2016年3月3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按不低于每股10元价格减持不超过兰石重装总股本的2%。该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并于2016年9月26日由兰石重装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金石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无冲突。

(三)减持原因:金石投资自身业务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因市场股价波动低于金石投资减持底价等风险因素,导致金石投资无法完成减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金石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金石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2日

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7-075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洛阳瑞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的重大事项(简称“本次重组”)。现就重组工作进展说明如下:

一、开展的前期工作

2016年11月24日,因筹划本次重组公司股票停牌,并于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84)。

2017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次日对外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他配套文件。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及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对《关于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50号)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结合回复情况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摘要》进行了补充修订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1日开市起复牌。

2017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5月27日对外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他配套文件。

2017年6月10日,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获得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的公告》(临2017-064)。

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议案。

2017年6月27日,公司提交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临2017-070)

二、目前工作进展

2017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5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与回复意见相关的各项工作,截止本公告日,回复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届时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补充上报回复意见。

三、其他提示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