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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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17-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投资”)的通知,称其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获得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875号),并将其持有的21,500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其孳息完成了质押,用于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再次接到永强投资的通知:根据《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永强投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7072,债券简称:17永强E1)将于2017年7月26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7年7月26日至2020年1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永强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825,492,92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94%。进入换股期后,永强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可能会因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因换股导致的实际持股数减少的具体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