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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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合作方签署
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合作方签署

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十八研究所(以下简称“中航十八所”)与智航新能源为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本着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中航十八所雄厚的科研实力和技术储备,智航新能源的强大资金实力和市场影响力,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民参军和军转民等领域开展合作。立足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了《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合作双方介绍

(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十八研究所

中航十八所是精密机电控制设备研制单位和中国航天伺服专业技术中心,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史。现有员工16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专家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6人,集团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集团级工艺技术带头人1人,全国技术能手4人,航天技术能手11人。

(二)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智航新能源成立于2012年7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67万元,是一家专注于动力型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电池组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 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十八研究所

乙方: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1、建立高效顺畅的军工与民企对接交流机制,共同开发和配套生产动力电池、电池包、电池控制系统等产品,推动重点产品协作发展,加强市场互联互通共享,实现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抢占市场最高点,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通过项目合作、科技支撑、共同研发、资源整合、成果共享,促进先进的国防科技成果向民营企业转移,共同参与乙方所在地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着重新能源领域技术、产品、市场发展,充分发挥航天体系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打造军民融合良性发展典范。

(二)合作方式

共同组建合作专家组和项目工作组,专家组负责合作项目的选题、市场拓展和技术升级研发的论证、立项论证以及组织验收等工作,项目工作组负责项目的方案制定、项目实施、项目总结和项目结题等工作,确保合作的高效运转。

1、产品和市场

(1)甲方从事电池PACK包和电池管理系统等产品的生产,乙方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将甲方所生产的电池PACK包、电池管理系统与乙方所生产的锂离子电池进行匹配和调整,形成适应市场需求的动力电池系统系列产品。

(2)确立相互间的采购供应关系,满足双方各自拥有的产品市场对动力电池系统产品的需求,并共同推进动力电池系统系列产品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国防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市场互联互通共享的同时,合力进行市场开拓。

2、技术合作

以“提升生产和技术水平”为目标,开展动力电池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应用技术合作,近期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工作:

(1)以提高新能源产品质量为中心,重点解决制约当前新能源电池发展的瓶颈问题和关键技术,提升新能源电池生产技术水平。

(2)以突出污染少、储量大的特点为突破口,重点开展影响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前瞻性的项目研究。

(3)以节工降本,提质增效为目标,逐步提升新能源产品生产全程自动化的工艺。

3、指导和培训

依托甲方多年从事军事装备承制领域和新能源领域生产与研发工作的专家及各学科不同层次的研究人员,针对乙方的有关需求和形式要求,对乙方的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申报文件编写等方面的指导,对乙方的生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甲方应乙方要求可采取较为灵活的培训方式,乙方可组织公司管理和技术人员到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开展集中培训。

4、军民融合新能源产业研究机构建设

双方共同建设高水平的军民融合新能源产业研究机构,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产学研用发展机制,参与实施重大技术攻关专项工程,带动新能源产业相关领域技术突破,提升新能源产业的研发实力,打造新能源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时,如双方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续延。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智航新能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协议的签署同时有利于加快公司新能源板块产业升级,为公司中长期发展进行技术储备,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签署的《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公司指定媒体信息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第十八研究所与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军民融合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