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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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6月5日和2017年6月1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7年6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7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监事延期履行

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郭健先生及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的书面通知,因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董事及监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中承诺的增持计划即将到期,由于公司筹划重组原因股票停牌,无法按时完成增持计划,现将该计划申请延期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增持承诺披露情况

2017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董事及监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董事郭健先生及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计划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段内自2017年1月26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2017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彩虹集团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2月1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621,502股,增持比例为0.62%,彩虹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完成。

郭健先生及陈晓江先生于2017年1月26日分别增持公司股份25万股和15万股,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对于未完成的部分,郭健先生及陈晓江先生仍按计划履行增持义务。

二、未能如期履行增持承诺情况说明

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停牌;经论证确认,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仍处于停牌状态,郭健先生及陈晓江先生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导致增持承诺未能如期履行。

三、本次增持承诺延期履行的说明

为能够满足增持承诺的履行,郭健先生及陈晓江先生继续承诺:待公司股票复牌后,郭健先生及陈晓江先生将在复牌之日起5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完成上述增持承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郭健先生及陈晓江先生承诺:在本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