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是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直属工程材料专业的研发生产单位,总投资8,000万元。其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已发展成为国内最专业的建筑工程材料研发和生产供应商,技术及产品涵盖混凝土起砂处理和修补、混凝土阻锈和防腐、清水混凝土保护、混凝土表面处理和结构补强、混凝土外加剂等领域。本着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外加剂市场开拓、原材料采购、技术研发等方面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西马坡村老政府街50号1-6幢

经营范围: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天津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天津市蓟县开发区八一路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建筑制品的研制、生产,技术开发,产品销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与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未发生业务往来。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战略合作内容:市场开拓、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及技术开发等。

2、合作期限:2017—2021年。

3、合作内容:

3.1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在全国范围内仅经销公司的产品。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承诺为公司直接经销和间接促成的销售收入不低于如下目标: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3000万元、2019年4000万元、2020年5000万元、2021年6000万元。

3.2合作期内,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为公司外加剂原材料采购的战略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公司全国市场提供原材料供应及技术支持。

3.3合作期内,双方同意就外加剂及相关领域的产品研发、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等事宜进行战略合作,共享研发及技术成果。

4、双方执行本战略合作协议的主体包括各方主体及其关联主体。

5、合作方式:

5.1合作期间,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作为公司全国范围内重要的战略经销与采购合作主体,在全国范围内仅经销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享受公司各项经销政策和奖励政策。具体经销、奖励政策,具体事项双方另行商定。

5.2合作期间,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在全国范围内仅经销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销售除了公司和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以外的第三方的同类产品。

5.3公司同意将全国各地的生产基地作为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各个区域的生产及加工基地,优先为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提供产品及服务。具体合作条款双方另行约定。

5.4双方同意,公司定点采购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产品(大单体及其他原材料)服务于华北地区客户。同等条件下,公司服务其他区域客户订单优先采购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产品,具体采购事项双方另行商定。

5.5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不因双方合作而丧失独立销售及自主经营地位。同时,双方各自的商标和产品标识互相独立。本协议不代表一方授予另一方各自商标和产品标识的使用权。在市场推广活动中,双方需在本协议的框架下合法使用其商标和产品标识。

5.6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同意为公司原材料研发、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及申请建立博士工作站等方面给予公司技术支持。具体条款双方另行约定。

5.7双方同意就外加剂产品研发、技术开发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具体条款双方另行约定。

5.8双方对知晓或应当知晓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保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以及财务秘密等。

6、随着合作的深化,双方不排除在合适的时机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是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直属工程材料专业的研发生产单位。其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已发展成为国内最专业的建筑工程材料研发和生产供应商,技术及产品涵盖混凝土起砂处理和修补、混凝土阻锈和防腐、清水混凝土保护、混凝土表面处理和结构补强、混凝土外加剂等领域。公司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后,将以河北红墙生产基地为依托,快速拓展京津冀区域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规模优势,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合同双方后续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虽约定了合作的内容,但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运输”),于2017年7月25日完成了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红墙运输法定代表人由“何元杰”变更为“许军辉”;经营范围由“普通货运”变更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其他事项无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本次变更后工商登记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惠州市红墙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071861465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许军辉

注册资本:2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06月19日

营业期限:201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