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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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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09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部分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公司在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农商河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9190101000010000207987。(2)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在农商河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9190101000010000208171。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办理了上述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07号),公司2015年1月非公开发行309,090,908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9,994.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3,999,999.88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90,000.00元后的净额1,664,009,994.12元。2015年2月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0197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2月2日,公司已收到出资款人民币1,664,009,994.12元(已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用账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5年5月29日,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松江集团分别与农商河西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本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银行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两个,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农商河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9190101000010000207987。该专用账户用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用于投资建设美湖里商业综合体项目和张贵庄南侧A地块项目),或者在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松江置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集团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之间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松江集团在农商河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9190101000010000208171。该专用账户仅用于松江集团对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用于投资建设张贵庄南侧A地块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鉴于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募集资金已转至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两个账户目前已使用完毕,金额为零且无其他用途。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和松江集团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农商河西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09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收到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鉴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康赞亮先生工作变动,保荐机构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唐伟先生接替康赞亮先生的工作,与保荐代表人孙健先生共同负责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唐伟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件:

唐伟先生简历: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长丰汽车IPO、国投电力公开增发、山东黄金非公开发行、京能热电非公开发行、天壕节能创业板IPO、东北制药非公开发行、建发股份配股、航天电子配股、*ST仪化重大资产重组等保荐(主承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