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7-085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30(下午1:30-2:00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下午3:00至2017年7月25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郭洪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3人,代表股份373,155,26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7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961,52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0人,代表股份373,124,76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3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931,02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人数:361人,回购股份5,873,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0%,回购价格:11.63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843,290,420股减少至837,417,120股。同意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3,149,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票: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956,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8%;
反对票: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2%;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17-086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由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人数:361人,回购股份5,873,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0%,回购价格:11.63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43,290,420元减少至837,417,1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