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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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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1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上午9:4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6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璋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2名,代表公司股份75,009,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9名,代表公司股份4,914,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公司股份75,00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8,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普通决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同意依法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2)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处理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存档、修订及注册的手续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杨文怡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注:A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