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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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79           公司简称:新泉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结构优化、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引,聚焦关键任务,实现了销售规模快速增长,经营业绩持续大幅提升。

1、收入规模快速增长,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057.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82.9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892.45万元,同比上升138.45%;基本每股收益0.76元,同比上升1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0.73元,同比上升102.7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59%,同比增加2.5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5%,同比增加2.59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2、完成新股发行,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公司2017年3月17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3,985万股A股股票工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相关股份工商登记手续于2017年3月29日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955万股变更为15,940万股。

3、持续完善、强化内控体系,实现管理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良好的运营构架,持续进行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和强化现有的内控体系,加强内控监督审核,为公司健康、良性运营提供更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需求服务和成果输送,使内控体系更完善、合理、有序,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49,966.70万元,利息净收入36.15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金额46,070.04万元,其中:技术中心与试验中心升级项目为1,070.0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0,000.00万元(包括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金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32.81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5、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透明度,增强信息可读性,主动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通过多种渠道,保证与投资者的无障碍沟通,及时完整的传递公司重大信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息。报告期内,公司还开展了多种方式投资者互动交流,保证了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给广大投资者创造了公平了解公司信息的渠道,更具公平性和透明度。

6、继续推进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

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议案。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总额不超过4.5亿元(含)。本次公开A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正在持续推进中,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志华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