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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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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5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8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发行25,797,302股股份,向深圳如日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7,762,076股股份,向宁波嘉越云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2,052,829股股份,向深圳思通盛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440,519股股份,向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920,704股股份,向杭州云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9,303,928股股份,向杭州云计端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发行7,612,3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000万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克菲、马清

联系电话:0571-87950500

联系传真:0571-87988110

电子邮箱:xukefei@insigma.com.cn、maqing@insigma.com.cn

2、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涛、陈辰、吴英赫(或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71-87005796

联系传真:0571-87903737

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