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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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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基础性文件,具体投资主体、合作内容等事项将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合作将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注册资本:1004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机械电气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洲”)总资产10.01亿元,净资产1.9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净利润1592万元。

中国五洲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

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以下简称“清华工研院”)成立于1998年8月,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清华大学共同组建和管理的事业法人单位。清华工研院作为首都创业孵化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孵化成果、孵化企业”的工作思路,促进了清华大学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进程,并孵育出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企业。

公司董事朱德权先生任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清华工研院院长助理,清华工研院为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清华工研院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17年7月27日,中国五洲、清华工研院及本公司在北京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公司将在具体出资主体、合作内容等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宗旨与目的

充分发挥协议各方自身资源优势,以合资、技术合作等方式,推进公司结构转型入园;投资、收购、引导相关产业在滨州落户与发展,完善滨州产业结构,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持续推进产业升级。

(二)合作形式

中国五洲、清华工研院、本公司三方共同建设滨州军民融合产业园暨高端化工产业园,包括位于滨城区的军民融合产业园和位于北海新区的滨州高端化工产业园两部分。聚焦氢燃料技术、军民两用材料和轻烃化工,以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方向,布局氢燃料军工应用、清洁能源、高纯电子化学品、新型环氧树脂、新型聚氨酯、特种橡胶、特种聚酯、高强度发泡材料及层压复合材料、军工耐高温材料、军民两用储氢材料、军民两用特种车辆等高附加值产品,依靠军民融合产生的强大“效益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国防和军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高新产业发展和创新驱动的带动作用,帮助企业调整提升产品结构,促进地方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三)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各方积极协同社会资源,带动合并吸收滨州周边范围内化工企业入驻和产品升级,投资、收购、引导相关全国相关产业入驻园区。

2、引进国内先进园区运营企业,共同搭建园区孵化平台,提供基础服务、资质服务、订单服务、技术服务、资本服务等相关服务,为当地中小企业入驻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各方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中国五洲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是专门从事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的产业集团;清华工研院拥有丰厚的技术及人才储备,具备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投资体系。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借助中国五洲及清华工研院各自的专长和优势,加快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园区建设水平,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战略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各方开展战略合作的基础性文件,具体投资主体及合作内容等事项将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