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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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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三楼培训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于2017年7月12日发出了《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征集委托投票权期间,未收到委托投票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加勇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何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永艺控股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加勇合计持有145,312,5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傅肖宁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永艺股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张加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17名调整为116名,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380.00万股调整为375.6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321.02万股调整为316.6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9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激励对象汪平意系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的姐姐的配偶,因此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及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尚巍巍之配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17年7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16名激励对象316.6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激励对象汪平意系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的姐姐的配偶,因此公司董事尚巍巍女士及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尚巍巍之配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原117人调整为116人

●限制性股票数量:原380.00万股调整为375.6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321.02万股调整为316.6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98万股。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7月11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7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17名调整为116名,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380.00万股调整为375.6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321.02万股调整为316.6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98万股。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注:1、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及其确定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对象与数量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权益首次授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7年7月27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16.64万股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7月11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7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6名激励对象授予316.6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7月27日。

2、授予数量:本次权益授予数量为316.6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5,000万股的1.27%。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应纳入激励范围的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38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条件相同。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2017年,则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2018年,则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业绩考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能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额度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1、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2、尾差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1名激励对象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17年7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16名激励对象316.6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7月27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7年-2020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及其确定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对象与数量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均已满足,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永艺股份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笪玲玲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激励对象人数由原117名调整为116名,限制性股票总数由原380.00万股调整为375.6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321.02万股调整为316.6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98万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1名激励对象因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17年7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16名激励对象316.6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