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25           公司简称:*ST青松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新疆水泥市场产能严重过剩,市场需求未有明显地提升,水泥价格上涨的幅度不大,同时原煤价格和运费的大幅上涨拉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公司的化工企业处于停产中,未能产生收益。

报告期内,水泥销量比上年同期持平,公司主导产品水泥的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恢复性地上扬,主导产品水泥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持平。

(1)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73,15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6%;营业成本66,403.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1%;利润总额亏损17,884.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6,695.77万元;净利润亏损18,07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7,175.1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2,288.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4,834.05万元,亏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项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长70.98%,主要是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多增加。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 编号:临2017-040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发出,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经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公告编号:临2017-041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发出,于2017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公告编号:临2017-042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24号),公司2012年度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3.53元,共募集资金2,850,77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646.70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796,312,353.30元,扣除应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7,155,278.54元,实际筹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157,074.7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891,137,500.00元(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4,018,500.00元);(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

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85,883,6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3)转入基本户7,155,278.50元,为前期公司增发A股以自有资金垫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

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0,000,0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300,000,000.00元。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0,00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200,000,000.00元。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000,000.00 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 200,000,000.00 元。

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0.0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000,000.00 元;(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含利息收入)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629,707.54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7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9年7月2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8月27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012年6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林园(兵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 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16年 2 月 27 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该项资金已于2017年3月31日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日产7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21,213.60万元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46.76万元共计21,560.36万元(以转出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议案并经过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情见2017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年半年度,公司使用了20,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1562.9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6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