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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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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7-087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9,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843,529,420的0.03%。

2、截至2017年7月2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手续所必须的相关事宜。

3、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4 月22日实施完毕,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数量由500万股调整为1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450万股调整为9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由50万股调整为100万股。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23.34元/股调整为11.65元/股。确定以2016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94名激励对象授予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6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在授予日后资金缴纳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全部放弃认购,其股份数量为9000 股,1 名激励对象部分放弃认购,其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为4300 股,2 人合计放弃认购股份共13300 股。由此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最终获授激励对象人数为393人,授予股份为8,986,700股。

5、2016年9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颖、张秀峰、高娜、田永超、王宁、李佳、丁炜共7人因转岗、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70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2016年9月22日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6、2017年3月2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尹陆及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胡丽丽、邓志锋、沙萨、向娟、王小凤、淮海燕、侯美玲、庄乾平、尹陆(同上)、唐峰、佟欢、聂鑫、艾小娇、裴涛、韩雪、袁龙共16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1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2,76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2017年4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2017年6月14日、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虞涛、文凯、隋朝晖、杨小梅、谢奕良、魏磊、刘鎏、鲍琳、石贞贞共9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9,00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63元/股,公司应支付回购款2,779,57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9,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843,529,420股的0.03%。

3、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 年7月11日出具了《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04003号),对公司截至 2017年7月10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7月10日,贵公司已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9,000股。截至2017年7月10日,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843,290,420元,股本人民币843,290,420元。”

4、截至2017年7月2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