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进展
暨董事兼总经理股份减持公告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7-06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进展

暨董事兼总经理股份减持公告

股东翁武强、严炎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翁武强、翁武游、严炎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个月内,计划合计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严炎象于2017年7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4,6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严炎象截至2017年7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9,869,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915%,即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2017年7月26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暨公司董事、总经理翁武强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2%。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董事兼总经理翁武强先生股份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7年7月26日:董事兼总经理翁武强先生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2%;股东严炎象依据上述预披露公告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11,6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7050%;翁武强先生和严炎象先生依据预披露公告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2,6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9372%。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之外,股东翁武强、严炎象的一致行动人林永飞、翁武游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目前,翁武强先生、严炎象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翁武强先生、严炎象先生不存在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2012年1月10日,翁武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减持承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2年2月28日,翁武强、严炎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限售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015年11月16日,翁武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股份减持承诺: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及其关联方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翁武强、严炎象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告知函》;

2、中登公司持股变动登记明细表。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