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获悉大东南集团被司法冻结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0,461,400股股份已解除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大东南集团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于2017年7月7日被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053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527,551,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09%。其中:质押510,301,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6.73%。司法冻结16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1.70%。
公司将密切关注其余股份司法冻结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