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27日—2017年7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15:00至2017年7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5,956,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972%。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7,926,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17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数543,652,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82,304,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954%。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三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5,956,982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郑汉武、于海波、章先杰、李科辉、杨茵、李健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郑汉武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8,516,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40,486,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91 %。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郑汉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于海波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5,516,6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37,486,4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90 %。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于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章先杰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8,516,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40,486,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91 %。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章先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李科辉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8,531,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40,501,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5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科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杨茵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8,516,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40,486,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91 %。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杨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李健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9,516,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41,486,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24 %。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刘少周、刘伟、冯海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刘少周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8,021,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6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39,991,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9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刘少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刘伟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8,019,3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39,989,1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8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刘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冯海涛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5,006,6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16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36,976,4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833%。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冯海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对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李平、彭小燕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彭小燕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7,621,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39,591,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8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彭小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李平
表决结果:获得投票数717,616,89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获得投票数239,586,6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6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彩霞、于鹏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