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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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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4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0.1个百分点。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0%,比上月加快0.3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93%。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稳中向好,居民收入稳定增长,零售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零售企业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7.6%和6.6%,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7.8和14.3个百分点,回暖态势凸显。上半年,公司围绕“提质增效”的工作主题,坚定不移推进了变革转型调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整体销售降幅已有收窄,便利店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企业经营能力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02亿元,同比下降4.01%;利润总额1.47亿元,同比增长370.1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318.09%。

从区域分布看,湖北省市场实现营业收入75.55亿元,同比下降3.82%,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8.10%;重庆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同比下降12.71%,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90%。

从业态划分看,超市实现营业收入71.28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92.55%;百货实现营业收入5.34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6.93%。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连锁网点达到1057家,其中,中百仓储超市178家(武汉市内73家、市外湖北省内74家、重庆市31家);中百便民超市850家(中百罗森便利店116家,邻里生鲜绿标店34家),其中加盟店97家(中百罗森加盟店55家,好邦加盟店42家);中百百货店11家;中百电器门店18家。

报告期,公司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1、积极推进了连锁超市的持续发展。稳步发展仓储超市,加大网点选点力度,完成15家网点选点评估,与绿地、万科、恒大等优质开发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发展中百罗森便利店,采取直营店与加盟店并举的发展模式,迈入便利店连锁经营发展的快车道。1-6月,新增中百仓储卖场1家,中百超市14家,中百罗森便利店68家。

2、强化调整升级,促进单店经营业绩提升。仓储公司以强化大卖场“店中店”为主导,加大经营调整和租赁招商力度,加强战略联盟商户发展,新增战略合作意向商户36家。上半年新增全球商品直销中心会员店8家,增设小百零食屋17家。加快推进减租降租谈判,完成多家门店降租工作,大卖场租赁费呈现下降。上半年,仓储大卖场生鲜改造已经全部完成,生鲜类别销售同比增长11.42%,毛利额同比增长29.54%。重庆公司加大经营调整力度,上半年同比减少亏损约300万元。超市公司以中百超市现有门店为基础,升级调整扩大生鲜经营面积,加快打造邻里生鲜绿标店,上半年新增及改造绿标店13家,现有34家绿标店销售同比增长35.43%,毛利额同比增长36.85%。

3、推进了供应链优化建设。加大商品结构调整,推进“减品瘦身”和新品引进,1-6月两家超市公司淘汰商品4005个。加快对缺失品类、网红商品、知名品牌新品的引进,共引进新品3996个。加大与永辉的联合直采,上半年直采金额1.019亿元,同比增长248.9%。推进供应链去小型化和扁平化工作,淘汰年销售额较小的供应商,对销售贡献大、市场口碑好的品牌启动直营谈判,推进老品合作模式转换试点和新品合作模式创新,提升毛利率水平。

4、加大了百货店经营调整力度。坚持“一店一策”,将仙桃百货卖场进行调整转型,与知名家居品牌欧亚达合作,改造成为仙桃市最大的家具商城。完成了随州购物中心资产重组工作,与物业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共同经营,实现当期减亏。建立总部精简高效、门店经营灵活的运行机制,重点以利润考核为导向,完善激励机制,增强门店主导权,激活门店经营。

5、加大费用管控力度。扎实推进“节费降耗,提质增效”工作的落实,实施百货店和大卖场的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灯具和设施设备的节能新技术应用,卖场节电效果明显,电费同比呈现下降。上半年,公司加大还款力度,财务费用降幅达46%。

6、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加大推行“时薪制”,通过优化节假日经营重点时段、重点岗位的用工配置,推进门店全员收银,清退非全日制工等措施,节约用工成本,上半年公司人均劳效较同期提高4.18%。积极探索“合伙人”制度,仓储公司完成区域、门店新合伙制考核方案,以漫时区店为试点,导入永辉全合伙制方案,全面激发员工提升劳效。超市公司加大合伙经营改革力度,新增38家门店转为合伙制经营,合伙制门店达到128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0家,详见半年报财务报告(十)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半年报财务报告(九)。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张锦松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7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6名,公司董事张经仪先生、李国先生、周义盛先生、刘文兰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锦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华创小贷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7-29)。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王建国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王建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建国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止公告日,王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建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建国先生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马全丽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拟调整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马全丽女士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四、关于注册发行永续债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永续中票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债券以及投资建设项目等符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一)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人民币8亿元。

2、期限:3+N年。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债券以及投资建设项目等符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4、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中票发行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永续中票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中票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中票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永续中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公司将根据债券市场融资成本、公司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适当时间发行。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7-30)。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三项、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全丽,女,1977年出生,研究生。曾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商联)人力资源部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9

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华创小贷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创担保”)持有的武汉市江岸区华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小贷”)1,880万股股权,摘牌价格不高于挂牌价格2,331.64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创小贷公司12.53%的股权。

东创担保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华创小贷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为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华创小贷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75812330C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A栋

法定代表人:周昕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8年6月5日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83.09%的股份,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82%的股份,其他股东合计持有15.09%的股份。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华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号:42010200006479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时间: 2008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和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47%,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5%,岳又云持股13.33%,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股12.53%,武汉欣政物资有限公司持股10%,武汉市传诚物贸有限公司持股10%,罗聪持股9%,武汉丰润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6.67%。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鄂永资评报字[2017]第WH0110号),对华创小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华创小贷评估前资产总额为23,141.45万元,负债总额为4,908.0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18,233.38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资产总额为23,213.62万元,负债总额为4,908.0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305.56万元,评估增值72.18万元,增值率为0.4%。详细内容见下表:

华创小贷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为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增值,评估增值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上涨原因所致。

2、收益法评估的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华创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603.48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18,233.38万元,增值370.10万元,增值率2.03%。

3、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的比较和评估结论的确定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华创小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8,305.56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603.48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相差297.92万元,差异率为1.63%。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主要是:

两种评估方法反映的价值内涵不同引起的差异。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对资产的投入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受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华创小贷属于货币金融服务行业,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外,还包括商誉、人才团队、品牌优势、客户资源、行业资质等重要的无形资源。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武汉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基于股东权益价值主要由是企业整体资产给投资者所带来的未来收益体现,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体现收益预测的思路。相对于收益法而言,资产基础法评价资产价值的角度和途径是间接的,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汇集后的综合获利能力和综合价值效应。相比较而言,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4、评估结论

经对两种方法的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了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华创小贷于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8,603.48万元,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18,233.38万元,增值370.10万元,增值率2.03%。

四、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收益法评估(鄂永资评报字[2017]第WH0110号),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华创小贷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8,603.48万元,其12.53%股权对应的价值为2,331.64万元。以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本公司拟以2,331.64万元价格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华创小贷股权。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创小贷主要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主要经营流动资金贷款和临时周转贷款两类业务。2015年初,华创小贷与公司签署了供应商金融合作协议,开发了为供应商提供融资的供应链小微金融产品“商超通”,目前已累计为150多家供应商发放信用贷款1.5亿元。

公司参股投资华创小贷,有利于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开拓更多发展机会,同时投资华创小贷可以为公司供应链上下游的小企业和供应商提供小额贷款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促进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供应链的竞争力,推动主业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交易未给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根据公司《“长江楚越-中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施安排,东创担保为公司提供66,000万元担保,担保费为198万/年。

七、审议程序和独董意见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华创小贷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公司参股投资华创小贷,有利于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开拓更多发展机会。该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开摘牌受让华创小贷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公允的反映了标的股权的价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3、华创小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3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17年8月17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A座5楼1号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注册发行永续债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马全丽);

(三)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祝强、廖雪华)。

上述调整监事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65-71号汇丰企业总部8号楼B座5楼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430035

电话及传真号码:027-82832006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9”,投票简称为“中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本次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3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11:30在公司本部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尹艳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调整监事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马全丽女士、汤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汤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马全丽女士、汤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截止公告日,马全丽女士、汤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全丽女士、汤勇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马全丽女士、汤勇先生为监事会规范运作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推荐祝强先生、廖雪华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祝强,男,1960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湖北汽运总公司计划财务科财务股长,审计科副科长,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财务处副主任科员,深圳长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武汉长富房地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武汉机场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财务经理、审计部高级主管,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武商联)审计部高级主管。现任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武商联)财务部高级主管。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雪华,女,1981年出生,研究生。曾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干事、内刊编辑、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主管、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现任武汉华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华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华汉投资)党总支委员。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