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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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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7-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93    公司简称:粤泰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江门方面:江门天鹅湾项目报告期内签约销售面积7,798.16平方米,签约金额7,036.1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6,194.73万元。

淮南方面:淮南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212,230.00万元。

三门峡方面:三门峡天鹅湾报告期内共签约面积2,086.20平方米,签约金额1,044.1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991.28万元。

海南海口方面:海口天鹅湾报告期内共签约面积41,428.96平方米,签约金额47,410.0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43,150.81万元。定安香江丽景报告期内共签约面积40,523.14平方米,签约金额26,346.5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25,040.95万元。

柬埔寨金边方面:柬埔寨金边项目报告期内共签约面积1,649.60平方米,签约金额3,208.6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3,208.69万元。

湖南方面:郴州项目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75,449.82万元。

广州从化项目报告期内签约销售面积1,899.74平方米,签约金额3,864.46万元,报告期内实现结算销售收入3,678.26万元。

2017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31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7.77%。主要原因是:1、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爱置业”)于2017年3月2

日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商业”、“乙方”)签署《淮南天鹅湾(中校区)项目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安排,仁爱置业将其拥有的淮南中校区项目一次性转让给永嘉商业,因而导致仁爱置业收入和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

2、本报告期内,国内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导致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粤泰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收入增加、净利润出现增长。

报告期内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努力下,公司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绩。与此同时,公司也在不断提升自身管控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抓重点求突破。

公司的主业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开发从取得开发土地到实现房地产销售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及市场环境比较复杂,公司虽然在2016年初重组成功后实现资产规模的扩张,但相较国内其他大型房地产开放商而言,公司的业务规模还是偏小,房地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在当前房地产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背景下,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面临着一定局限。

2、日常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完成各项管理制度的汇编工作,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的同时,确保了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有效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完成OA协同办公系统及红橘费控系统上线运行,进一步提高公司办公信息化程度,提升日常管理运营效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树坪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074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8日以邮件、电话及微信的方式发出,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见证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在过去一年中为公司提供了合规的法律服务。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的见证律师,聘期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其相关费用。

三、《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报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江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江门地区业务开发需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广东省江门市设立经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公司名称拟为: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一亿元;经营范围拟定为:1、场地租赁(不含仓储);2、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房地产开发经营;4、房地产中介服务;5、房地产咨询服务;6、物业管理;7、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07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报告期内,柬埔寨金边EAST ONE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面积为23,404.70平方米。

三、报告期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四、报告期公司房地产物业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076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7月28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5]1786号文《关于核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完成上述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及新股登记工作。公司向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大成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4,597,776股,发行价格7.4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3,915,497.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912,177.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2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307号)《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2,166,542.74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4,932.06 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以及发行中介费用344,587.78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56,341.9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设了以下5个募集资金专户:

1、2016年3月3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等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3月31日披露的公告2016-024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年4月1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等两家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4月2日披露的公告2016-031号《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2016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962,029,766.11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项目开发的款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洞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2016年12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 264,964,999.62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开发。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2017年1月22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大厦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960,291,766.11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公司安徽淮南的淮南天鹅湾(西)项目、淮南天鹅湾(中)项目的开发。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666.94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其注销,鉴于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已将所设招商银行淮南洞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当日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31,656.94元暂时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将该余额通过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并已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大厦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5、2017年1月22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264,964,999.62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项目的开发。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1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97.87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其注销,鉴于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已将所设农业银行海口滨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销户当日该余额暂时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公司已于2017年2月27日将该余额通过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方式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并已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6、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196,999,999.72元人民币,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投入公司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的开发。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7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69.08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将扣除销户手续费后的余额169.08元转入基本账户中(后续将用于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建设),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近日,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注销完毕。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有关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细的说明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425,620.5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2017年3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425,620.54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且将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和项目主办人。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0.00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7年6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且将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和项目主办人。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1,912,177.67元,实际使用1,421,230,810.65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4,932.06元(包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以及发行中介费用344,587.78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扣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总额29.44万元系发行中介费用34.46万元已由自有资金支付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7-077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2017年7月27日董事会后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在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隆利女士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