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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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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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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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增长33.23%,主要原因系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增长27.42%,销售单价增长5.5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单价增长15.51%,因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传递滞后,增长幅度低于原料价格增幅,导致毛利率下降,2017年半年度利润增幅缩小。
随着IPO募投项目的产能趋于饱和,2016年公司开始实施年产43500 吨磷酸酯无卤阻燃剂装备提升技改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约8660万元。目前该项目的30,000吨已进入生产试车状态,将满足公司阻燃剂产能提升需求;泰兴年产10万吨特种脂肪胺系列产品项目一期建设已累计投入约20840万元,预计于2017年11月底建成并开始试生产。该项目建成后,除了置换大伟助剂原有产能15,000吨,将新增产能25,000吨,能够有效解决大伟助剂产能问题,同时给未来的市场增长提供空间。
上述两项重大建设项目都于2017年集中投资,使公司2017年资金支付大幅增长,财务费用有所增长,短期对公司的财务费用造成一定影响,待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开拓市场,强化内部管理,同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投入生产,提高市场占有率,使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17年半度报告全文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上午9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7月21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名,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5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应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1.7元/股。
截至2014年9月29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92,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5,5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为1207021129200418806的人民币账户227,5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账号为19930101040060858的人民币账户38,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285,332.61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214,667.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261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向龚卫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核准公司向龚卫良、勇新、黄德周、龚诚发行10,755,046股股份购买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10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877,67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77,673股,募集资金总额111,113,390.9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7,113,390.94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为723000697018810060483的募集资金专户57,113,390.94元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为358520100100183935的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5,988,464.3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24,926.6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73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06月30日,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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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专项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7 年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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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未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10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8月11日将上述3,8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专户的余额为38,214,463.60元(含利息收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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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预计效益为利润总额8,130.38万元,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利润总额5,449.42万元,年化后的效益为利润总额10,898.84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等相关规定,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7 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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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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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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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16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7月21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应按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29日

